(航行网讯)今天(12月20日)下午14:30分,北京密云赵香富、张猛等21人犯罪团伙涉嫌非法采矿、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等多个罪名案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判处赵香富、张猛等21人2至19年不等的刑期。
据悉,该团伙成员年龄从21岁到38岁不等。2007年,赵香富和张猛登记注册了“北京芸富花卉种植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共同在密云县建设大院,将团伙成员聚拢在大院中,通过在潮白河河道盗采砂石牟利,豢养和资助团伙的成员。
该团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和寻衅滋事各两起,聚众斗殴1起。2010年6月,公诉机关对该团伙的组织和领导者赵香富与张猛,以涉嫌非法采矿、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五宗罪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团伙其他成员也因相应的罪名被诉至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中心律师团队胡爱军律师分别为本案第一被告人赵香富、第二被告人张猛代理。
庭审中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赵香富老家密云县刘林池村村民为其写的求情信。一名张姓村民称,赵香富为村里的公益事业出力不少,修好了村里几十年来脏、乱、差的街道,还给村里修健身场所、铺设污水管道。还有村民说,赵香富在村里为人和善,借钱给盖房和生病的村民等,希望法院考虑这些因素给赵香富改过自新的机会。求情信上,有300余村民签名并摁下手印。
(责任编辑:胡平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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