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受理的东星集团起诉民航中南局一案,昨天宣布一审结果。记者当天从东星集团了解到,这起民航业首例“民告官”案件一审中,东星集团被判败诉,但东星航空将继续上诉。
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白云区法院对东星航空被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责令停飞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是:法院支持被告认定东星航空公司有重大安全隐患要停飞,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局对东星航空下发了停飞通知,同年8月,东星航空宣告破产。随后,东星航空法定代表人、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入狱4年。东星集团认为,民航中南局停飞令属于不当行政执法,是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及东星集团衰落的导火索。今年东星集团向法院提交一纸诉讼状,请求法院判令民航中南局停飞行政处罚无效。
2月24日,该诉讼获法院受理。此案于5月9日开庭审理但并未当庭宣判,之后法院又在6月初通知东星集团延期判决,直至昨天才做出一审判决。
“我感到很无语。”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向记者表示,尽管败诉,但东星依然会上诉到底。
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
长期关注东星案的民航法律专家张起淮律师告诉记者,从以往的经验看,本案的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但该案在中国民航史上依然具有历史意义。
他表示:“我国在支持民营航空的政策和法律上存在着一系列漏洞,而该案对推进中国法制进程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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