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5 11:00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谣言一:飞机越大越安全。 真相: 这个说法常常影响人们买机票时的决定,总想着选个大飞机安全。而实际上,飞机大小所影响的主要是舒适性,而非安全性。
通常情况下,飞行大体可以分为:起飞、初始爬升(离场程序)、爬升、巡航、下降、进近(进场程序)、最终进近、着陆这八个阶段,通常容易出现特情的关键阶段是起飞和着陆阶段。而对于不同的机型而言,其中七个阶段的操作程序和其相对的外界环境都是没有差别的,唯一的存在的不同便是巡航时的高度,通常大型机的巡航高度在10000米以上,而小型机的高度在9000米左右。在中纬度地区(大多数航线覆盖的区域),对流层在10000米-12000米以下,也就是说小型机的巡航是在对流层中,而大型机的巡航则在平流层之中。平流层中的大气相对于对流层稳定得多,所以大型机巡航时乘客们会发现很少有颠簸,而小型机中的乘客会时常遇到颠簸,但是这些颠簸都是在飞机承受范围内的,不然飞行员会根据雷达以及塔台提醒,果断地选择其他航路航行。
谣言二:飞机上只有一副降落伞,是给机长用的。
真相: 这个说法颇为阴险,机长职责的首要要求就是保障航班的安全,不可能装备让机长独自逃生的设备。举例看看空中客车(AIRBUS)330-200机型的应急设备吧: 氧气面罩、释放工具、便携式氧气瓶、海伦灭火瓶、防烟面罩、发报机、演示包、救生衣、手电筒、扩音器、药箱、医疗药箱、救生衣包、应急斧、加长安全带、石棉手套、救生包、加长安全包。除此之外,在驾驶员头顶两侧分别配有逃生绳,用于从驾驶舱撤离使用(迫降以后),完全不见降落伞的影子。 此外,在民航飞行员在所有的训练中,都没有过跳伞训练。也许一些军转民的飞行员会跳伞,但是《民用航空运输机长职责》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机长应该是最后一个离开航空器的人,谣言不攻自破。
谣言三:飞机失事时会要求抱头姿势,其实不是为了增大生存率,而是为了死的时候有个全尸好辨认。
真相: 这套动作的学名叫做“防冲击姿势”(具体图解一般都在前排座椅靠背里的安全须知中),这样做是因为受到冲击时,人体会迅速前倾从而撞上物体,采取了防冲击姿势后,能有效减小四肢以及头部作动距离,从而减少四肢和头部受到的伤害。1991年,北欧航空公司一架麦道-81客机坠毁,当时机上共有乘客和机组人员129人。飞机起飞不久升到990米的高空时,引擎突然停止转动,驾驶员试图在一片田地上紧急降落。尽管飞机坠毁,有些乘客受伤严重,但无一人丧生,这与乘客按照指示采取了防冲击姿势有很大的关系。
至于为了死后有个全尸说法的荒诞之处在于,即使是采用了防冲击姿势,面对致命的冲击也不可能保证能身体各部位的完整,实际情况也确实是如此。很少有空难结果是有乘客遗体仍然完好的保持在其座椅上的,除非是客舱释压过久,有乘客在迫降前缺氧死亡,或者其他自身突发病症提前死亡,且飞机失事后已故乘客所在部位没有收到太大冲击,造成乘客遗体仍然被绑在安全带上。
谣言四:飞机失事时会让大家写遗嘱。
真相: 航空管理部门没有对航空公司做这样的要求,也从来没有这样的惯例。至于在个别的航空公司是否会存在,从原则上来说是没有可能的(据了解,海航航空集团、新加坡航空、大韩航空都没有相关条例),原因如下:
首先,作为飞行员,首要任务就是保证航班的安全,这里包括飞机的安全以及乘客和机组的安全,不管发生什么特情,都要想尽一切办法让飞机尽量平稳着陆(包括迫降)。所以说不存在已经判定飞机肯定要坠毁,乘客必然死亡的情况,也就不可能做出写遗嘱的决定。至于一些乘客的自身原因,有可能会主动要求写遗嘱,但这是乘客的个人行为,与航空公司的原则无关。
其次,如果根据情景来分析一下,因乘客的要求而写遗嘱的可能性也不大。假如飞机进入特情,机长会要求飞机上所有乘客都在自己座位上坐好,乘务人员检查之后,也会同样按要求坐在相应的位置上。这时候即使你要求乘务员给你提供笔和纸,那么按照规定,乘务员是不可以离开他的座位的,无法提供。至于一些影视作品中,乘务员给乘客发放纸和笔来写遗嘱的情景,恐怕只有在飞机完全被恐怖分子劫持并掌控,且恐怖分子还有些人道主义精神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吧。
防冲击姿势还是很有用的,下次坐飞机一定要好好学学,别只记得看空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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