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5 15:40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顾筝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旅客权利一: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发生航班延误后,乘客有权在第一时间获取详细信息,并及时了解后续进展,以便作出合理选择。航空公司应建立客户服务负责人同乘客直接对话的机制,这样可以以最低的成本达到最好的效果。
董念清:飞机延误后,旅客有权了解航班的动态,例如延误的原因是什么,可能会在什么时候起飞等。现在国内民航一般会在飞机延误后每隔10-15分钟向旅客通报航班的动态。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时间总是说不准。比如说,现在广播里播报,飞机预计在半个小时后起飞,但过了一会,播报的是,将在一小时后起飞。这就会让乘客非常焦虑。关于这个问题,我和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交流过,他们表示,也希望给予旅客一个明确的答复。但实际情况往往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保证安全是第一位的,不可能明确地告诉旅客几点一定就能走。这个问题不仅在我们国内,在国外的航空公司也存在,他们也只能估计半小时或一小时后起飞。但这不是人力能控制的。因为首要的任务是保证安全,只有在这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空管部门才会放行。
张起淮:在飞机延误时,乘客有权利及时了解情况。航空公司应该把情况讲得能让乘客听得懂,不能用假信息欺诈乘客。
星期日新闻晨报记者 (以下简称星期日):我们可以理解,航空公司有难度,在一些情况下不能明确地掌握航班起飞的时间。而这正是造成旅客焦虑的最大原因,人在对未来无法预期,无法掌控的时候最焦虑。就你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旅客是不是在这一点上和航空公司发生的争执最多?
董念清:是的。旅客会对航空公司有一个预期,可连着半个小时或一小时的等待,旅客会越来越不耐烦,累积到一定程度情绪就会爆发,这样双方就会产生矛盾。
星期日:我曾看过一本讲顾客满意度的书,里面谈到美国的一家航空公司也遇到类似问题。它后来做了一些转变,虽然还是无法明确时间,但他们的工作人员会想办法及时安抚旅客的情绪。不知国内有没有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能够跟旅客做很好沟通的航空公司?
董念清:国外航空公司把细节做得很完善,国内在做努力,但多多少少还不尽如人意。我觉得在国内需要航空公司和旅客的共同努力。航空公司需要在细节和程序上努力,而旅客要了解到航空运输的特殊性。
星期日:旅客是非专业人士,很多在航空专业人士看来是常识性的问题,旅客却很难理解,可是问题在于,谁为旅客做解释,谁能把这些专业性知识解释给旅客?
董念清:我一直在和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建议,应该出一本小册子,讲解航空运输的基础知识,让旅客随处可取,进行了解。
星期日:航空公司应该和旅客有很好的沟通渠道,可是很多旅客反映机场的工作人员都一问三不知,那么是否应该由更加专业的人员在现场做解答工作呢?
董念清:我自己也碰到过一个情况,大概六年前吧,我从西安飞北京,到机场换登机牌时被告知飞机延误,由于候机厅内椅子不够坐,所以工作人员不给我换登机牌。我问那该怎么办,是让我等着还是怎么样。结果居然回答说不知道,我当时很惊讶,觉得很难接受。所以遇到这种事情,让旅客不生气也难。
现在的问题是,机场的工作人员有一部分是属于机场的,有一部分是属于航空公司的,所以在信息传递上会存在问题,而且整个航空公司的信息沟通可能也有问题,有不周全的地方。所以问同一个航班延误的原因,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说法,或者有的人根本就不知道。现在航空公司在做努力,努力用同一个声音说话,尽可能给旅客一个明确的答复,而且不管是航空公司还是机场的工作人员,都不能对旅客说不知道。
星期日:如果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能做到很好的服务,非常真诚全面地告知旅客他们所了解的情况,是不是很多矛盾也就不会发生了?我曾看到过一个帖子,说的是北京飞往上海某航班上一个最诚实的机长的事,当时全体乘客都已登机,过了一会,机长通知大家因为流量控制要等半小时,半小时后他又把当时的具体情况解释清楚,说还要再等半小时,总之每隔一段时间他就把真实情况告诉大家,最后乘客并没有抱怨,反而发出了笑声,虽然航班延误了很久,但他们都觉得这个机长很诚实。
董念清:这说明了交流方式的问题。现在我们很多工作人员都采用很机械的方式,就那么冷冰冰的一句话,其实旅客这时候希望你能跟他多交流,哪怕说句玩笑话他也是能接受的。
张起淮:作为对全机负责的机长,应该向乘客通报各种信息,包括航线的情况,预计起飞的时间等。很多次,乘客被关在紧闭的机舱里,询问空姐,怎么回事,空姐无奈地回答你:我也不知道。
乘客权利二:选择权
选择权是指乘客既可选择换乘同一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也可选择换乘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还可选择退票,因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的,航空公司可以全额退票,乘客需持机场出具的航班延误证明到订票点进行退票。
董念清:航空公司应该帮旅客退票,或者改签,选乘下个航班或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但有些情况会比较麻烦,比如下个航班也比较晚,或别的航空公司没有这条线路的航班。
张起淮:一旦延误,旅客可以及时选择是乘坐还是不乘坐这班班机,航空公司应该为旅客安排就近的航班。我觉得国外一些航空公司在延误的处理上做得比较成熟,据我了解,欧洲的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之后,会询问旅客,你是不是急着走?如果旅客急着走,那就会为旅客安排就近的航班。如果旅客不急着走,会有一个明确的赔偿标准,根据里程,航行时间对旅客进行赔偿。这些信息都是公开的,而且都是有标准的,这样旅客在遇到延误的时候就不会很焦虑,因为他们很明确地知道,航空公司会怎么处理,不需要自己大吵大闹就能得到合理的安排。
乘客权利三:索赔权
索赔权是指乘客可以要求航空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住宿、饮食、交通等。
2004年,国家民航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指出,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航空公司,没有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
董念清:国家民航总局公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只是一个指导意见,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现在并没有统一的赔偿数额,每个航空公司的标准都不一样。从现行法律来讲,旅客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航空公司有义务进行赔偿。但现在的情况是,有的旅客只要飞机一延误,就要求赔偿。甚至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飞机延误了三小时后要起飞了,但有些人不愿意,非得等到四个小时才走。所以我认为这是双方面的原因。航空公司应该把工作做得更细致,而旅客应该要了解航空运输的特殊性,然后来支持航空公司。
张起淮:关于航班延误赔偿,现在的问题是,不该赔偿的却进行赔偿;应该赔偿的没有赔偿;赔偿的数额不明确,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其实旅客应该了解航班延误的原因,了解了,就会心平气和。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一共26种,其中有8种是航空公司自己的原因造成,如飞机的维修、保养不到位等,依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由这8种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是要赔偿的。
由于天气情况造成的航班延误,任何国家都不会赔偿,这是属于不可抗力。但是由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有义务及时告知旅客航班延误的信息。像1月3日北京大雪,导致很多班机延误,其实天气早已预报,航空公司应提前预告,可是旅客到了机场后也没有被告知航班的延误情况,根本不知道航班是取消了还是时间进行变更。这属于航空公司在自然灾害前没有及时应对,给旅客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乘客义务:保证航班安全飞行的义务
个别旅客在航班延误时,拒上飞机或占机不下,超出了理性和法律的范围。不仅不利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和保障航空运输安全运营,也会损害后续航班旅客的权益。在航空安全和航班正常的关系方面,航空安全始终是航空公司、空管部门和机场当局首要考虑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过分强调正常而忽略安全。在飞行人员飞行时间可能超过规定时限时或不够天气标准的情况下,任何人无权命令该航班必须继续执行航班任务。
董念清:现在飞机发生延误,旅客往往通过霸机、占机试图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占机、霸机实际上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还有《民用航空法》都有相关规定,对于霸机、占机的行为,可处以七天或十五天的拘留,还有罚款,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可是对于这些行为,航空公司一般比较容忍,而公安部门也不大介入,因为占机霸机往往涉及到几十人,属于群体性事件,在处理的时候总是慎之又慎。所以会让一些旅客认为这么做并没什么,可能占机时间越长,得到的补偿就越多。这是一个双方博弈的过程,而我们的制度还很不到位。
张起淮:乘客的义务是,在得知飞机延误后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配合他们的工作。即使有委屈,也不能采用占机和霸机等非理性手段,而应该找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找不到投诉的地方,要互相留好证据,现在取证的手段也有很多,以备投诉的时候进行查实。
现在很多乘客采用占机和霸机的手段来争取自己的权益,我觉得起因是乘客投诉无门,航空公司不管不问,所以才导致乘客采用极端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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