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航空公司全权代表赵长兵昨晚向本报记者证实,当天中午已拿到4页纸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内容是撤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东星航空重整的裁定,要求武汉中院重新立案受理。 刚刚发布的终审裁定意味着,信中利投资有限公司将与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重整。 赵长兵向记者描述,当天中午,他亲自拿到了湖北高院“2009鄂民2终字第00092号”裁决书,裁定内容有两点,一是撤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初“关于东星航空重整申诉的武民商破字第4-18号‘不予受理’”的裁定,二是要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受理此案。 据了解,东星航空是国内首家民营航空企业,今年3月停飞,而后债权人申请其破产清算。6月份,东星航空股东之一东星国旅引入战略投资者上海宇界实业提出“重整申请”,但武汉市中院以“不具备重整事实”不予受理。此后,中航油等企业以重组方身份进入人们视野,不过同样未被受理,致使多家企业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驳回武汉中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上个月,湖北省高院组织了重整各方的“听证会”,并接受了各方重整方案和证明材料,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信中利集团最终也搭上交材料的“末班车”。 信中利集团欲重整东星航空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东星航空所拥有的航空牌照和航线资源,是一笔价值不小的无形资产。此外,东星航空立足华中五省,区域范围内有3亿多人口,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便捷的交通网络,市场前景非常看好。 昨天,赵长兵证实,武汉中院将在25日上午召开听证会,信中利集团、东星航空集团以及破产管理人将参加此次听证,结果最快可能在当天下午公布。 对于湖北省高院的判决,“我们很高兴,这个裁定给了东星航空一个机会。”赵长兵表示,高院认为通过重整会增加债权人的清偿率,因为只有重新经营,才可以盘活无形资产,对债权人也有利。“东星航空将利用这个机会,把自己的功课做好。”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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