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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示意图 点击进入高清大图 案发地示意图 点击进入高清大图 新华报业网电 洛阳市公安局昨日通报称,近日破获的“性奴案”涉案嫌疑人李浩已被抓获归案,其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 警方通报案情 警方称,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民警迅速行动,找到马某了解案情。同时,洛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被囚禁女子,并找到两名女子的尸体。 经调查核实,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缜密侦查后,当晚在南阳市将李浩抓捕归案。 现年34岁的李浩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已婚,并育有一子。经审讯查明,李浩为掩盖其犯罪行为,事先在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对她们进行人身侵害,并组织容留她们卖淫,牟取钱财。6名女青年被囚禁时间最长近21个月、最短2个月。其间,李浩将2名不服“管理”的女青年杀害。 嫌犯履历曝光 昨日,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亲属不知所终。南都记者昨日多次试图与其妻子联系,均告失败。其位于洛阳市涧西区龙磷路某小区的邻居告诉南都记者,媒体报道该案后,李浩的妻子便很少在家属院中出现。“估计是去亲戚家或者朋友那里躲避一段时间了。” 南都记者辗转获得的一份书面材料显示,洛阳性奴案主犯李浩,1977年2月出生,河南南阳新野人。中共党员,专科学历。 消息人士称,大约是在1996年期间,当时21岁的李浩应征入伍。当年12月李浩成为武警部队徐州市消防支队沛县中队一名战士。其间,历任副班长、班长。1999年12月,李浩选调为士官,2005年4月退伍。2006年8月由洛阳市退伍安置办安排到偃师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于2006年11月正式上班。 洛阳刑警章大可感慨说,从审讯情况看,李浩用心可谓“良苦”。从其入职的第二年开始,他就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禁室培欲”计划。 “但是他的编制、工资在偃师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身份是工人,但未到偃师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报到,而是由当时的主管部门直接借调到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执法)大队工作至今。”李浩的一位同事说。平日里在同事面前表现“低调”的李浩,在洛阳性奴案被披露后,几乎所有同事都不敢相信。目前其所在单位已经被要求“不得接受媒体采访”。纪许光 (责任编辑:管理员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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