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兰英展示医院诊断结果和昆明机场回函
盲人在昆明机场拉起横幅支持朱兰英
10月8日早,一则“高位截瘫旅客在昆明机场,搭乘成都航空EU2224航班遭拒绝”的微博,一经发布,在网上迅速引发热议。云南网记者从事发至今,一直保持对此事的密切关注。10月13日下午,记者在昆明机场现场采访了,仍在机场不愿离去的朱兰英女士以及昆明机场党群工作部、候机楼派出所、昆明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力图还原整个事件真相,但通过多方采访,发现当事双方在事件描述和解决方式上仍存在较大争议。
机场公安:确保残疾旅客人身安全 保证其他乘客正常乘机不受干扰
民航公安局昆明机场分局候机楼派出所所长李弋向记者详细叙述了10月8日白天朱兰英在机场安检区行为以及机场公安民警、地面服务等工作人员对事情的处置情况。
10月8日6点40分,朱兰英因无法提供成都航空公司的特殊旅客申请单,被成都航空公司拒绝乘机,昆明机场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建议其改签其他公司的航班。后朱兰英来到安检工作人员通道,称已拿到登机牌,要求过检。由于该旅客并未违反民航局关于旅客安全检查的有关规定,安检工作人员通道启动特殊旅客检查程序对其进行检查。
此后在强行登机未果后,朱兰英曾一度情绪激动,后经地面服务工作人员多番劝解,其情绪有所平稳,但仍在候机区域等待。 10点37分, MU5941航班(昆明-丽江)旅客在16号登机口登机,朱兰英欲从该登机口进入,并且情绪非常激动,不断撕扯监护人员的衣服。为防止意外发生,一名监护人员主动上前扶住朱兰英的轮椅,防止轮椅倾倒旅客受伤,但朱兰英执意强行进入登机廊桥,并拉住了门把手,反复用力推拉。导致自己从轮椅上跌落。
此后地服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朱兰英手肘在登机桥上爬行时擦伤,立即通知了机场急救站。工作人员把朱兰英抱上轮椅,推行至6号登机桥口时,因地面有一金属压条,工作人员将轮椅停下,准备将轮椅抬出,但朱兰英突然扑倒在地,跌下轮椅,后被机场地服工作人员重新扶上轮椅,送往员工休息室。机场急救站医务人员对朱兰英进行了身体检查和轻微擦伤的处理。
15点左右,朱兰英来到靠近头等舱休息室的候机厅,欲强行登上正在11号登机口登机的CA1468航班(昆明-长沙-天津),朱兰英又试图强行登机,并多次用轮椅冲撞民警,后来该旅客的情绪越发激动,用手撑在轮椅扶手上,上身往外倾,欲摔倒在地,民警赶紧将其抱住,并与一名监护人员一齐用手将其拉住,防止其摔下轮椅,但朱兰英对民警和监护人员又抓又咬,造成二人双手不同程度受伤。在挣扎过程中,朱兰英从轮椅上摔下来。此后,朱兰英不允许工作人员将其抱上轮椅,并用头部猛烈撞击玻璃门和墙壁。为了防止朱兰英再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工作人员用身体隔在旅客和玻璃门之间,不停劝解。随后朱兰英旅客执意向前爬行,并拉住过往旅客,影响了机场的正常秩序。
直到15点41分,昆明市官渡区工商局驻机场消费者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调解,朱兰客同意与其单独进行交流。并最后由工作人员将其抱出隔离区,送至地服公司的常旅客休息室。
李弋表示,机场视频监控录像已经清晰了记录的事发全过程。采访过程中李弋多次表示考虑到对方是残疾人,只对其过激行为给予了口头警告,机场公安民警及地面服务人员曾尽力确保残疾旅客的人身安全,避免过激行为导致的伤害。
昆明机场:给予医疗救助人道援助 希望旅客理性维权切勿行为过激
昆明机场党群工作部部长郭培松向记者通报了关于特殊乘机旅客朱兰英未予承运的情况。
10月8日,高位截瘫旅客朱兰英计划乘坐成都航空公司EU2224航班昆明至成都,该旅客因在购票前未向成都航空出具健康证明和乘机申请,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有关规定,成都航空不予承运。该旅客在未能乘坐航班后,情绪激动,多次堵塞登机口,欲强行登机,并阻止其他航班旅客登机,为防止该旅客强行闯入航空器,现场执勤公安民警及机场监护人员对其进行劝阻,在劝阻过程中该旅客从轮椅上摔滑落。接到现场情况报告后,云南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机场相关部门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在旅客摔倒后,机场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机场急救中心医务人员对其检查,将旅客送至昆明法医院和43医院做身体全面检查。医院检查诊断记录:1、脊椎截瘫;2、头皮血肿;3、骶部褥疮。 旅客朱兰英乘坐EU2224航班,属于成都航空公司,云南机场地面地服公司作为成都航空公司地面代理人,事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与成都航空公司联系沟通,并按照成都航空公司的服务标准和授权范围,履行了相应职责。一是10月8日未成行后,与成都航空公司协商,帮助两次联系改签飞往成都的航班,并提供了相关服务。二是出于人道关怀,两次送旅客就医。安排了10月8日至12日的食宿,在8号至11号之间安排了专人陪护。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和成都航空公司的业务函,考虑旅客的特殊性,对此事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出于人道关怀,经与成都航空公司协商,为旅客提供10月8日至13日的食宿。
2、客票方面,该旅客客票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至2012年10月9日零时至,在此期间,若需要使用客票,可提前提出申请,成都航空公司将予以承运,同时按照民航局残疾旅客运输相关规定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安全运输;该客票可以无条件改签;若需要退票,航空公司将免收退票手续费,为旅客办理退票手续。
3、考虑到实际情况,云南机场地服公司将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并协助解决该旅客父亲陪同返回成都的机票。
以上意见云南机场地面服务公司已经于10月13日中午告知了本人及其监护人。整个事件处置有云南省残联、民用机场公安局参与。
最后,昆明机场方面真诚希望朱兰英旅客采取合理方式,理性维权,切勿行为过激。公民如果出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承担法律后果。
截瘫旅客:坚决否认自己行为过激 要求机场航空公司高层书面道歉
13日16点左右,记者在昆明机场二楼机场总服务台附近看到,朱兰英女士、其父亲以及三位盲人在现场拉起写有“我要见机场领导 我要治伤 我要回家 我要正义公道”和叙述事情大致情况的白底红字横幅,朱兰英女士的面前还摆着医院伤情诊断书复印件和盖有红色公章的昆明机场方面回复函,现场有部分旅客围观。记者看到来自昆明市法医院的鉴定结果为:头颅CT未见异常;诸骨摄未见骨折。诊断意见:1、头皮血肿,体外伤后神经反应;2、手肘软组织挫伤;3、右骶髋软组织挫伤;4、高位截瘫;5、右骶髋处压痛(已结痂)。
记者首先请朱兰英女士叙述了事情详细经过,该叙述与昆明机场方面情况通报有较大出入。朱兰英在叙述中称“自己在登机过程中没有过激行为,没有阻碍其他旅客登机,只是按照自己以往经验来做。”她说:“以往乘坐飞机,都并没有提前告知航空公司自己的身体情况下,顺利独自登机。此次在昆明机场,不但遭到成都航空公司的拒绝承运,而且昆明机场方面在其通过安检之后,也未向她提供乘机专用轮椅。导致目前的右胝髋软组织挫伤的原因,是试图登机倒地后被四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拖行所致。”
此后记者询问朱兰英女士事发至今,有什么要求和打算时,她说:“目前自己身体不适,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晕、伤口待愈合等,希望昆明机场负责治愈自己的伤情。另外要求昆明机场总裁刘明(刘明实为云南机场集团总裁)和成都航空公司高层给予书面道歉。原因是机场方面一直对其不闻不问”朱女士认为“目前的民用航空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应该进行修改,以方便使用轮椅旅客独立乘机。”“拒绝一千元的昆明机场人道援助,没有经济方面的索赔要求。”
由于13日之后,昆明机场方面将不再为朱兰英女士及父亲提供机场宾馆的免费食宿,朱女士对此十分不满。说到此次为何放弃原先回成都为其外公奔丧,而坚持在昆明机场驻留数日,朱女士表示,此举不是为了个人,而是通过这种方式,号召社会各界给予残疾人更多关爱。在问及是否应该走正常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朱女士表示,单纯的法律手段可能并不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只有通过自己的斗争来引发网络以及现实的认可。
现场,有三名来自贵州的盲人坐在机场行李车上,拉起横幅。记者与其中一位盲人聊天时得知,他叫杨照祖,来自贵州盘县,通过口耳相传,自己才知道了这件事情。今天是专程坐火车赶到昆明支持朱女士的。之前他们并不认识(朱兰英是四川省资中县人),只是来到昆明机场才找到了朱女士。记者问他是否知道横幅上写的是什么,杨照祖想了一会,说“知道了要见领导,其它并不知道”。在杨先生向记者出示的名片上,印有“预测过去未来”等字样。
记者在采访时,有来自本地电视台和中央级驻滇通讯社记者在场同时进行采访。至19点半,记者采访完毕离开时,朱女士等五人,依然在现场竖着横幅,向围观群众诉说情况。
由于双方对事件详细表述的差异过大,此事仍有较大分歧,关于此事的最新进展,云南网记者将持续关注。
相关法规:
《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第五章机场运营安全保护第二十八条
“机场控制区禁止下列行为:堵塞机场安检、登机、应急、货运、消防等通道;强行登、占航空器。”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航空公司)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旅客,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已购客票按自愿退票处理。”
《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规定
“当承运人因安全等原因拒绝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运输时,应向其说明拒绝的理由。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要求提供书面解释的,承运人应在拒绝运输之后10日内提供。” (责任编辑:陈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