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3 17:2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记者王丽娜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前天下午,密云21人犯罪集团案在东城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以赵香富和张猛为首的团伙盗采潮白河砂石料价值达630余万,并参与多起打砸和伤害案。赵香富和张猛分别获刑19年和18年。 同是密云人的赵香富和张猛,均有前科记录。前天下午,两人和另外19名同伙共同在东城法院出庭领刑。 东城法院一审认定,赵香富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35岁的赵香富和34岁的张猛是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2007年,赵香富和张猛登记注册成立了“北京芸富花卉种植有限公司”,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在密云县王各庄村南建设大院,将团伙成员聚拢在大院中,通过在潮白河河道王各庄段盗采砂石获取非法利益,豢养和资助集团成员。同时,还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认定,赵香富和张猛等人,盗采北京市密云县潮白河王各庄村段河道内的砂石料,从中牟利。经勘查,共无证开采砂石料总量69.54万立方米,经鉴定价值为630余万。 法院还认定,该团伙实施故意伤害2起、故意损害财物2起、寻衅滋事2起、聚众斗殴1起。比如,赵香富、张猛等人在蔬菜批发大厅,强行清除拖欠租金的摊主,并打伤前来制止的被害人。在洗浴中心无故殴打他人。在工地内,强行拆毁尚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受害者房屋,并围殴、恐吓受害者。 法院认为,赵香富、张猛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固定的犯罪集团,赵香富和张猛属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赵香富和张猛构成非法采矿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9年和18年,并各处罚金6000元。团伙其他人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不等。 赵香富的辩护律师张起淮称,宣判后,赵香富、张猛均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张起淮认为,赵香富等人并不构成犯罪集团,成立公司也并非为豢养和资助集团成员,只是为了利用公司所在地获取拆迁补偿。另外,他认为,非法采矿的数量认定不科学。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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