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临近春节,劳动报酬类劳动纠纷凸显。虽然政府的介入让“工人身背铁锅讨薪”“江苏台企2000人停工抗议”等事件趋于缓和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但劳动者的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的解决仍然有待于长效机制的完善。令人欣喜的是,在这个月,国人期待已久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正式实施,跨地区流动的打工者的退休隐忧有了解决的通道。劳动保障立法的进步必将为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增添一份动力,这项顺应潮流的办法可以视为为今年劳动保障工作开了一个好头,期待今年的政策制定与立法工作将给予劳动者更多惊喜。
完善长效机制 保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正式实施
事件
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办法》制定了一系列规则以解决长期困扰劳动者跨地区流动的养老保险转移支付问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等等。
评析
养老保险不仅直接关系到参保者的权益,也影响着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养老保险的转移支付一直是困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突出问题,劳动力的跨统筹地区流动也因此受到制约。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区间养老待遇差别大,制度和管理分散化,加之少数地方政府出台“土政策”来减轻本地区基金支付责任,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障碍重重。因此,如何在保障参保人的利益不因流动而受损的同时,又可以兼顾各方利益,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办法》抓住转移接续中的资金转移、退休地确定以及待遇计发等敏感问题,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衔接性的基础上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办法》中的有些规定与前期公布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有相冲突的地方,还有待日后在立法上实现进一步的统一。
工人身背铁锅讨薪
事件
据新民网日前报道,2010年1月12日,150多名身穿黄色雨衣、身背铁锅和被帐的建筑工人冒雨涌进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政府大院,要求政府出面主持公道,追回被拖欠的工资。一些工人索性拿出背来的铁锅,准备在大院内生火做饭。工地负责人王小勇说:“2009年5月初就竣工了,开发商却只给了一半的工程款。”农民工代表徐先生称:“再拿不到我们的血汗钱,我们就无法回家过年了。”
评析
每到年底,讨薪事件便接二连三进入人们的视野。欠薪问题是引发劳资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从个体案例看,广东东莞虎门镇背锅住进镇政府的工人们是比较幸运的,他们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且不久即得到政府保证处理好工资问题的承诺。但从根本上看,面对日益激烈的劳资矛盾,我们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应对之策。
在各行业中,建筑业欠薪最甚,这和建筑业由来已久的包工头制度密切相关。在建筑业层层分包的用工体制下,大大小小的包工头横亘在工人和建筑公司之间,遮蔽了真正的劳动关系。层层转包的雇用使得资本雄厚的发包商们没有意识到也不愿承担雇主的责任,而直接面对劳动者的包工头往往又无力承担,劳动者权益受损也就在所难免。所以,要减少欠薪问题,不仅仅要加强各种方式的工资支付保障,更要从根源上改革建筑业层层分包的用工体制。
年终奖发放五花八门
事件
随着春节临近,网络上又刮起了一年一度的“晒年终奖”风。今年,员工渴望和看重的年终奖,又将以怎样的面貌出现呢?
据《武汉晚报》报道,一项在武汉进行的调查显示,为防止骨干人才跳槽,在164家计划发年终奖的企业中,21%将年终奖推迟到年后发放,最迟的会拖到5月份。
另外,今年不少公司悄然流行起了“非资金奖励”。近日在某知名论坛上,一位网友说“我的年终奖居然是一个月的带薪假期”。根据《新闻晨报》的报道,今年年终奖的发放方式五花八门,除了购物券、提货券之外,有些公司还用海外培训名额、奖励旅游等,来代替现金年终奖。部分不满足于“非资金奖励”年终奖的员工,不得不和老板斗智斗勇,催讨年终奖。
年终奖的发放到底以什么为依据?是雇主的“赏赐”,还是劳动者应得?这已经成了劳动关系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评析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年终奖,是对劳动者一年辛苦工作的肯定与鼓励。从本质上看,年终奖是劳动者因付出劳动、承担工作而得,应该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给劳动者发放多少劳动报酬,这不仅是用人单位的事,也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随领导主观意愿而随意改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对于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还应当将之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也就是说法律通过给予劳动者一定的协商建议权和知情权,来制约企业的独断专行和朝令夕改。事实上,也只有真正让员工参与其中,知晓自己的贡献以及可能得到的回报,才能使得年终奖成为真正有效的激励方式。
江苏台企2000人停工抗议
事件
据中新网日前报道,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台资企业联建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1月15日爆发2000多名员工停工抗议事件。员工抗议公司长期漠视员工权益并取消年终奖金。事件发生后,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立即成立了由园区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由经发、社保、社会事业、安监、信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工厂与员工代表沟通,及时提出了处置意见。
评析
从劳资冲突的性质来看,建联科技的这起劳资冲突是由于劳动者的基本劳动经济权益被侵害,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而致。从此次行为的组织来看,自发性是其重要的特点。所谓“自发”,即指集体行动的发起,并不是当事人以外的人有组织、有预谋地策划发动的,而是因为当事人共同的利益关系,使他们聚集起来并采取共同的行动。由于造成劳资冲突行为的原因大都积累已久,于是,愤懑和压抑的情绪在取消年终奖这一传闻的刺激下,很快就汇成了一种表达和发泄的群体性抗争行为。
毋庸置疑,近年来,我国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频率逐步加快,规模逐步升级,尤其到了2009年,已经进入高发期和多发期。在许多企业,由于劳动关系中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力量对比的极端不平衡,以及企业劳动关系运行的不规范,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与资方交涉,就采取群体性劳资冲突的方式展示自己的力量,宣传自己的主张。如果劳动者有足够的力量,资方即使主观上企图侵害劳工利益,在客观上也难以轻易实现。因此,必须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使劳资双方集体协商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搭建劳资博弈的平台,让劳资矛盾处于自我调整、可调可控状态,才是化解矛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由之路。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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