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7 15:10 来源:海口美兰机场 作者:佚名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近日,一名旅客携带椰子等液态物品通过机场安检时,不听安检人员的再三解释和劝阻强行闯关,海口美兰机场安检人员按照规定将该名旅客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最终该名旅客不仅没能带走椰子,还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真是得不偿失!
随着炎热夏季的来临,随身携带冰绿茶、可乐、矿泉水、椰子等液态物品的乘机旅客越来越多。虽然早在2008年国家民航局就已经实施禁液令,但仍有不少旅客不了解或不理解,存在侥幸心理。
为方便旅客乘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海口美兰机场温馨提醒广大乘机旅客:根据国家民航局的规定,矿泉水、饮料、牛奶、海水、果冻、炼奶、沐浴露、洗发水、化妆品、果酱、椰子、花露水、洗手液、隐形眼镜药水、屏幕清洗液、酒类(依据航空公司标准执行)、头油、发胶、剃须泡沫、蜂蜜等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办理托运。旅途中自用的爽肤水、润肤露、防晒霜等化妆用品可限量随身携带,每种化妆品限带1件,且单品容器容积须小于100毫升或100克,总量不能超过1000毫升或1000克,并应置于独立包装袋内,接受开瓶检查。饮料、洗发水、沐浴露等不属于旅途必备的化妆用品,均须进行托运。另外美兰机场候机厅隔离区内也有饮用水向广大旅客免费供应,希望携带液态物品出行的乘机旅客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责任编辑:张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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