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3 16:28 来源:航行网 作者:刘晓倩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问题一:飞行员行使辞职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飞行员辞职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如下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问题二:飞行员辞职是否需要单位批准?
答: 辞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即可,不需要获得单位批准。
问题三:航空公司有违法行为时,飞行员如何行使辞职权?
答:如果航空公司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航空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飞行员人身安全的等等情形的时候,飞行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四:飞行员辞职法律争议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答:飞行员辞职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应先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对裁决的不服的双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具体管辖的仲裁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问题五:飞行员提出辞职都需要保留哪些材料作为证据?
答: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航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飞行员在航空公司工作期间的各项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表现、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事项都可能会成为案件所需要的证据材料,所以飞行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加强保存证据的意识。
问题六:飞行员有加班费吗?
答:飞行员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但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的情况下通过拥有获得加班费的权利。而在法定假日工作的,也同样应该获得平时工资标准300%的加班费。
问题七:飞行员的培训费包括哪些?
答:国家对于飞行员有严格的要求,根据《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合格审定规则》第121.455条规定,只有按照经批准的训练大纲,圆满完成了相应型别飞机和相应机组成员位置的下列训练,方可以担任该型别飞机的机组必需成员;这些训练包括:新雇员训练、初始训练、转机型训练、升级训练、差异训练、定期复训、重新获得资格训练等。而这些培训在有些情况会成为签订培训协议的标的,这时就会涉及到培训费的具体计算问题,目前有些商业培训机构对于每一种具体的培训都有一个公开的报价,可以作为参考。
问题八:飞行员辞职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2条,在有基于培训的服务期约定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据此主张不超过培训费总额的违约金。
问题九:飞行员的辞职和流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飞行员流动是指依据民航总局发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障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民航人发[2005]104),以及《关于贯彻落实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人发[2005]109号)等文件,由航空公司向飞行员原来的航空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后所进行的流动,是需要原公司同意的,每年只有很少的流动指标。
而飞行员辞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辞职权,是不需要单位批准与同意的,与飞行员辞职是不同的法律性质。
问题十:飞行员辞职通常所需要的时间和必经的程序如何?
答:飞行员辞职往往在技术档案的转移等问题上受到航空公司的百般刁难,航空公司为了拖住飞行员,同时也为了给其他有跳槽心思的飞行员制造障碍,往往会将法律程序运用到底,通常要经过仲裁、一审,直到二审,个别案件还可能启动再审程序。从时间上看,走完所有的法律程序通常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当然也有个别排期快、开庭快的,时间会相对缩短,而个别案件由于种种原因时间还可能更长。这个等待期间不可避免,希望辞职飞行员做好心理准备。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飞行员辞职专家法律团队 (责任编辑:胡平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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