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际民航组织11月2日在蒙特利尔总部举行的第194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决议,首次明确表示反对欧盟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敦促欧盟及其成员国与国际社会合作处理航空排放问题。
根据欧盟规定,从2012年11月1月起,凡降落在欧盟区域内的国际航班,都必须参加欧盟的航空排放交易体系,且整个航程都要受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管辖。此举被称为欧盟航空“碳管制”,涉及欧盟以外2000多家外国航空公司。
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在审议了由包括中国在内的26个理事国联署提交的《将国际民用航空纳入欧盟排放交易机制及其影响》工作文件后,作出上述表态。
这份文件指出,欧盟单方面通过立法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排放交易机制,不仅违反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芝加哥公约》)第一条“各缔约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域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的国家主权原则,同时也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规定。
中国常驻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代表马涛在会上指出,欧盟此举不符合相关国际法,无视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航空减排方面的努力,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坚决反对。
印度、美国、巴西、南非和尼日利亚等联署国家的代表相继发言,指出欧盟的做法无视非欧盟国家的义务和关切,未考虑各国的不同社会和经济状况,将抑制国际航空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高沛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