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全省的广大旅游消费者发出旅游消费提示:避免旅游陷阱,放心安全出游。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经营的资质及范围,要注意查看是否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旅游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特别提醒游客在和旅行社约定的其他事项,也要用书面文字约定清楚。并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旅游质监所根据近年来的投诉发现,“拉老乡”式购物是旅游活动中投诉集中的问题,如:进珠宝店后,老板首先假装老乡,说得有鼻有眼,连某个村子的细节都能说出,情绪激动,直到套牢“老乡”关系,进而抛出所谓价值连城的“珠宝玉器”,称原价几千甚至上万,是因为“老乡”关系“才成本出售”,说得游客慷慨解囊。
山西旅游质监所提醒游客,如果在旅游中遇到“委屈事”,可拨打旅游咨询投诉电话03517325012,寻求帮助。如果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提供价值相符的旅游服务、故意或过失造成物品破损丢失、欺诈或损害自身利益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高沛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