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4 11:41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目前已有不少消费者开始预订春节机票,使用航空奖励积分免费兑换机票成为首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航空公司积累的里程数存在年底被清零的风险,还有一些航空公司积累的里程数不适合用于兑换奖励,而且在签转、退票等方面存在一些限制。 20日,记者致电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简称“厦航”),工作人员表示,自2007年1月1日起,奖励积分(里程)的有效期为自乘机日或在合作伙伴处消费兑换日算起第四个连续公历年的12月31日。例如:2012年乘飞机得到的积分,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2009年乘飞机,兑换的奖励积分到今年12月31日为止,过期将失效。2006年12月31日(含)前乘机或合作伙伴处消费兑换所获得的奖励里程仍保持长年有效。 与厦航情况类似的是东方航空,根据其官网资料则显示,积分有效期为3个公历年。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国航知音”奖励里程有效期为“自里程累积当月起36个月”。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规定,2010年3月31日及以前入账的奖励里程,里程有效期统一设至2013年3月31日。到期奖励里程未用,将自动清除。 年末不少消费者累积的奖励里程和积分存在过期清零的风险,消费者应及时查看账户或咨询航空公司。 据悉,在热门节假日期间,航空公司一般不提供“里程积分奖励机票”的舱位。 以厦航为例,2013年国内航线限兑日期:2月3日至2月8日,2月15日至2月17日;9月29日至10月1日,10月6日至10月8日。客服人员表示,以上时间段不能用航空里程积分兑换机票。 南航规定,首次兑换时,里程账户必须累积达1万公里或以上;国航则规定会员要累计4个定级航段才有首次兑奖资格。奖励机票在改签、退票方面也存在一些限制。 厦航规定,奖励机票允许在其有效期内免费变更一次航班或乘机日期,前提是拟变更航班上仍有白鹭卡奖励机票舱位,且应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提出。如再次变更就要收取变更手续费,每次变更收费为人民币100元整。虽然机票本身兑换后“免费”,但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等,还是需要乘机人自行负担。奖励机票办理不接受预订,随到随售,售完为止。 (责任编辑:张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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