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0 14:50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作者:何道岚/刘晓君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乘客索要5000 航空公司只肯赔2000 春节假期,广州市民卢小姐跟家人到海口度假,没想行李托运丢失,只能耗时耗力地在旅游区补办换洗衣物等必需品。坏了出游的心情不说,她那“至少8000元”的行李,航空公司却按每斤50元算账,22斤行李赔付1100元。目前,双方对赔偿数额仍有分歧。 1月28日中午,卢小姐跟家人乘坐某航空公司CZ6792航班,从广州飞往海口度假。出发时在机场托运了两件行李,但到达海口机场后,一只大箱子不见踪影。 对此,海口的航空公司行李处现场答复:可能春运期间托运行李太多,导致个别滞留在广州库房,意外漏发了。“他们说联系广州方面,找到后马上送过来。”结果这一等,等到旅程结束,回到广州,乃至昨天仍无着落。 于是,卢小姐正式向该航空公司的海口行李处提出索赔5000元的要求。对此,航空公司拿出了民航法《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的赔付标准:每斤50元。“此外,旅客如因行李丢失造成其生活上的困扰和不便时,需要提供相关票据等证明,方可进行索赔。”卢小姐的行李称重约为22斤,共计赔付1100元。 有律师表示,机场托运分一般托运和保价托运两种,一般托运仅按行李损耗重量赔偿,而保价托运则是“申明价值的托运(最高价值不得超过8000元)”,行李遗失或损坏后可以依申明价值赔偿。 (责任编辑:张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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