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3 11:12 来源:海口晚报 作者:王玲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近期陆续办理了4件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移送的盗窃案,这些盗窃案案情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作案时间均为乘客通过安检进入候机区后;作案人收入稳定且大部分有较为体面的工作;作案动机均为临时起意;案发后认罪态度诚恳全额赔偿损失……此类“不差钱”盗窃引发人们对机场免税店防盗问题的思考。 幼教偷化妆品后自首 现年25岁的范某是一名幼儿园的英语教师,2013年4月26日中午,范某欲乘飞机回老家探亲,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候机时闲逛免税店一化妆品区,选购过程中范某看到化妆品专柜没有导购员,便把6瓶化妆品(价值2414.6元)从原包装盒中取出,放入自己的挎包,带离免税店。机场免税店于当日向机场公安分局报案,公安人员调取录像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查询当日航班信息,最终将目标锁定嫌疑人范某。经电话通知,范某于同年5月29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还所盗物品,赔偿损失2415元。案件移送美兰区检察院审查后,该院于2013年8月9日对范某做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盗表后丢弃被判拘役 黄某系云南昆明市人,现年46岁,2012年2月2日,黄某准备乘坐航班从海口飞往昆明。当日14时许,黄某在美兰国际机场国内候机区候机时,从机场免税手表店内的陈列架上盗窃一块阿玛尼牌AR1446型黑色男表(价值2031元),黄某乘机时被发现,便将该表丢弃在该航班登机廊桥里致手表无法找回。机场公安分局接报后展开侦查,迅速锁定嫌疑人,并协调外省警方追捕。2012年5月25日,黄某在江苏省南京市被民警抓获。后黄某的妻子以该款手表的销售价格赔偿了被害单位的损失。 2013年6月17日,美兰区检察院以黄某涉嫌盗窃罪向美兰区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7月15日,美兰区法院认定黄某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 另有一件美籍华人在美兰机场免税店实施的盗窃案,正在审查办理过程中。 退休药剂师偷走耳环 王某,女,57岁,是福建厦门市某医院的退休药剂师,今年初王某到海南来看望好友并观光旅游,于1月7日下午乘飞机准备返回。由于飞机延误,王某在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闲逛时,发现某饰品店内仅有一名营业员在忙碌,于是王某趁其不注意分别盗窃1个托德斯牌女式钱包和1对水晶耳环,后乘飞机离开海口。当日下午商店营业员发现失窃后报案,公安人员侦查后认为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电话通知,王某于2013年4月26日在其弟弟陪同下携带被盗物品到美兰机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按销售价格分别赔偿受害单位经济损失2600元和880元。经协商,两商店在收到赔偿后,将被盗商品交给王某。2013年9月18日,美兰区检察院对王某做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免税店应加强安保 检察官分析,机场免税店为客户提供了宽松、自由、舒适的购物环境,由于针对的顾客群为乘坐飞机的特定人群,普遍具有较稳定的收入和较高的个人素质,因此在商场安保方面的投入较低,制度也不够健全,通常一个商铺仅有一名当班营业员,业务繁忙时难于兼顾全店,商店虽安装摄像头,但未安装出门的防盗报警装置。高档精美的商品和舒适轻松的购物环境让一些爱贪小便宜、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和法律观念淡薄的人容易产生盗窃冲动,而不够严密的安保系统更使得这些人认为有了可乘之机,故而产生犯意、挺身涉险。 (责任编辑:张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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