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012年五大上市机场机场费数据。(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21世纪网整理)
自从机场费征收以来,饱受人们的诟病与声讨。2012年,机场建设费变身为民航发展基金,更被外界解读为“换汤不换药”之举,以延长收费期限。
白云机场、首都机场和美兰机场这三家机场上市时经财政部特批,机场建设费50%返还作为上市公司收入。这笔费用已经成为了机场收入的重要支柱,以首都机场2012年的业绩为例,其收取的机场费收入甚至能够占到净利润的将近九成。而相比之下,香港机场和新加坡机场的非航空主业收入可占60%以上。
2013年一季度,首都机场累计运送旅客1995.3万人次,按照每人平均交纳50元的机场建设费来算,首都机场仅一季度的机场费纯收入就达9.98亿元。根据民航的预测,2013年全年计划完成旅客吞吐量8500万人次,也就是说机场费收入为42.5亿元。
更为重要的是,如此庞大的收入却未能实现透明与公开,近些年来,不断有市民起诉要求公开建设费用途,不过被告方均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
机场费一直以来“名难正言难顺”,收入的去向与使用又含糊不清,不管是之前的机场建设费或是现在的民航发展基金,看起来都难以摆脱“糊涂账”的嫌疑。
机场费“依赖症”
目前,登陆资本市场的共有五家机场,其中首都机场、美兰机场为H股,白云机场、上海机场、深圳机场则是A股公司。
在各机场的年报中,首都机场、美兰机场的收入中均有“机场费”一项,据21世纪网咨询白云机场证券代表表示,“机场费”收入,指的就是原来的“机场建设费”,现在的“民航发展基金”,只不过财报还未来得及改名称。
实际上,翻看上述五家公司的财报就可以看出,机场建设费为何“声讨”多年都难以取消:机场费不仅在机场的收入中占有相当比重,但机场盈利手段并不多的情况下,机场建设费甚至关乎机场的盈利与否。
机场费囊括在各机场的航空业务中,2013年上半年,首都机场营业额35.29亿元,净利润6.73亿元,其中机场费收入5.19亿元,机场费占到了其净利润的77%。如果去掉机场费的话,首都机场上半年的盈利将骤降为1.54亿元。
而翻看首都机场2012年的业绩,其净利润11.73亿元、机场费10.43亿元,占比为88.91%;如果向前追溯,在2010年,首都机场净利润为5.95亿元,而机场费则达到9.39亿元,也就是说,是年如果没有机场费,首都机场将陷入亏损的境地。
同样,位于广州的白云机场也有着对机场费的“依赖症”。
白云机场2013年上半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51亿元,机场费收入3.23亿元,占比71.62%;而2012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53亿元,机场费收入5.9亿元,机场费是净利润的78.35%。
对比之下,在海口的美兰机场要较好一些,不过,机场费占的比重仍然达到了30%以上。
2013年上半年,美兰机场净利润1.88亿元,机场费7235万元,机场费占净利润比为38.3%;2012年全年其净利润为2.97亿元,机场费为1.24亿元,占比41.75%。
不过,在上海机场与深圳机场的财报中,机场费并没有作为单独收入列出,上海机场2013 年上半年旅客吞吐量2269.34 万人次,深圳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1563.92万人次,若按照平均每位旅客交纳机场费建设费50元的纯收入计算(不计上缴与分成),上海机场的机场费收入为11.35亿元;深圳机场则为7.82亿元。
根据半年报显示,上海机场2013年上半年收入24.71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93亿元;深圳机场2013年上半年收入则为12.12亿元,净利润3.23亿元。
图:2013年上半年五大上市机场机场费数据。(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半年报 21世纪网整理)
事实上,如果根据上述计算方式来粗略估算机场所获得的纯机场费收入的话,这笔钱的数额着实不小。
2013年一季度,首都机场累计运送旅客1995.3万人次,按照每人平均交纳50元的机场建设费来算,首都机场仅一季度的机场费纯收入就达9.98亿元。根据民航的预测,2013年全年计划完成旅客吞吐量8500万人次,也就是说机场费收入达42.5亿元。
实际上,目前这种收入模式并不利于机场的长远发展,有业内人士指出,内地机场应该加快转变盈利模式,拓展机场商业特许经营、广告等收入来源。
据了解,目前,香港机场和新加坡机场的非航空主业收入可占60%。而以首都机场为例,2013年上半年,首都机场的非航空性业务15.05亿元,占比42.64%;航空性业务20.24亿元,占比57.36%,占比14.71%。
费用变基金去向仍不明
尽管获得的款项数额巨大,但是这笔钱到底是如何花的、该如何花、掏这笔钱的人——也就是作为乘客的大众,实在是难有渠道知晓。
近些年来,不断有市民起诉要求公开建设费用途,不过被告方均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
民航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据统计,1992年至2012年期间,我国民用机场数量由100个增至183个,而机场建设费从最初的每人收取15元,到现在的国内航班每人50元,国际航班每人90元,国内支线航班每人10元。如今机场费的收入早已经超千万元。这些收入被主要用于解决东部地区的疏堵问题,以及西部地区机场飞行区和安全类项目建设。
按照民航局与财政部联合文件规定,机场建设费收入全额缴入中央金库,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机场建设费返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专项用于地方机场建设和经营补贴,其余部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支持机场建设。
据21世纪网了解,机场建设费其中50%返还机场,其余50%由民航局统一调配。显然,这种资金分配方式并不属于是专款专用,民航局这50%的“留用”显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甚至有评论认为这是机场与民航局进行“分红”。
2012年两会后,财政部公布新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办法》,规定机场建设费由民航发展基金取代,收费日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这也被外界广为诟病,认为是“换汤不换药”,只是为了增加收费年限而已。
实际上,在机场建设费变身为民航发展基金之后,中国民航局还发布实施了《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民航发展基金的用途有了更多解读。
《办法》表示,民航发展基金将不仅用于建设机场,还可以支持民航直属院校、科研机构建设基础设施,以及飞行校验、应急救援、适航审定等方面。
根据《办法》,机场项目须是由民航局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地方机场项目的前期费原则上支持新建支线机场项目。其中,前期费支出范围涵盖勘察、选址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前期工作的标底编制及招标代理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费,咨询评审费以及技术图书资料费等。
不过,《办法》归《办法》,问题仍是老问题,就是由于不公开,谁能保证这笔钱真的用在了该用的地方?
“尽管民航局说是接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过现在的申请公开都被驳回,谁来监督检查?”一位网友表示道。
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姜明安表示,从现行法律来看,对于机场建设基金的收费,并没有任何的相关法律进行规定,但是财政部以一种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机场建设基金进行收费管理,“是不合适的”。
姜明安解释,之所以称为“不合适”,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对行政收费做出明确规定,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所以不能称其“违法”。对于是否应对收取机场建设基金进行听证,法律规定也不清晰。
“我国《价格法》里面规定了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听证程序,还有很多法律都对听证进行了规定。”他说,“但目前我国唯独没有《行政收费法》,所以也就没有法律来规定听证程序,但是按照惯例或其他法律的规定来看,对于行政收费是应该进行听证的。”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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