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3 11:16 来源:华商报 作者:孙洪伟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5月18日,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进境大厅,海关关员正在对一入境航班执行监管任务,在对1名选择无申报通道进境的旅客行李进行X光机查验时,发现其行李中有一个装满了人民币现金的小包,经过清点,确认该名当事人携带了未申报人民币现钞24万元。 目前,该案已经移交西安海关缉私局作进一步处理。这也是西安海关今年来在机场查获的最大宗超量携带货币现钞进境未申报案。 西安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08号)、《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入境携带外币没有限额,但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在海关查验前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或口头提出申报,并按照海关的要求填具申报材料。 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现钞的限额为2万元。携带上述限额内的人民币进出境,无须向海关申报;超出限额的,应向海关申报;不按规定申报的,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张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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