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2 10:35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法务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胡爱军律师,法律本科学历,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已有十余年,现为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的飞行员法律服务中心专职律师。
胡爱军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承办过大量刑事、民事、经济类案件,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政府、村委会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阅历,属于业界资深律师。
胡爱军律师常年为公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就成为胡爱军律师职责所在。在这个全国最大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上发光发热,为法治建设尽到一份心、贡献一份力。
胡爱军律师时刻注重法律宣传,在法律宣传中以案说法,答疑解惑,还到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顾问讲课,现场为各界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回答法律问题,受到广泛好评。
胡爱军律师擅长办理经济类案件,办理过多种类型的经济类案件。在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参与改制、重组、劳资谈判、人力资源整合等各项工作,为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胡爱军律师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如李某故意杀人案,一审被判死刑,胡爱军律师接受委托,自作为二审辩护人,在二审期间,经过胡爱军律师艰苦细致的工作,使李某最终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还有王某破坏电力设施案,胡爱军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调查取证,提出证据,证明王某不构成破坏电力设施,后司法机关撤销对王某的指控。还有某村村长张某涉嫌贪污案,胡爱军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调查取证,证明张某没有贪污的事实,后司法机关撤案。
胡爱军律师还办理了大量民事案件,涉及拆迁、继承、房产、合同、土地、医疗、婚姻、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等诸多领域。如尤其擅于处理集团诉讼,如张某、杨某、刘某等人劳动案,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驳回张某、杨某、刘某等人的请求,胡爱军律师接受一审委托,依据法律,阐述仲裁裁决错误,依法应对当事人给予补偿,后法院采纳胡爱军律师的意见,判决公司给予张某、杨某、刘某等人补偿。另还有程某等25人案、王某等69人诉政府租赁合同纠纷案等等,办理过多起集团诉讼案件。
胡爱军律师政治素质较好,法律专业知识基础扎实;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思路清晰,运用法律准确;敢于直言,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认可。
在执业中,胡爱军律师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尽心尽力为每一名当事人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此作为自己的执业准则;以做一名为敢于伸张正义、敢为当事人说话的律师为目标;把实现法治的理想和坚持法律的精神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责任编辑:胡平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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