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原来的中国民用航空的航空法,现在已经严重过时了,另外在责任划分方面也没有具体规定【财新网】(记者 张旭升)飞机晚点,对选择飞机出行的人来讲是很无奈的话题,天气原因,流量控制,机械故障,各种各样的理由跟不配套的赔偿制度让消费者头大,消费者权益应该怎样维护呢? 11月3日,由财新传媒[0.76 0.00%]和第一财经联手打造的电视节目《财新·首席评论》,邀请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院长田保华、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一起来讨论。 张起淮认为,航班延误是伤害或者是直接与广大旅客紧密相连的。延误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就是航班的延误跟民航局的管理水平,跟机场的调度水平,飞行员的素质和机组人员的素质,飞机的性能加上旅客的素质,综合起来才是航班延误或者能够减少延误的根本原因。 田保华认为,原来的中国民用航空的航空法,现在已经严重过时了,另外在责任划分方面也没有具体规定。 田保华称,当然有管理的问题,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资源,天上的航路资源有限,而现在市场需求非常旺盛,整个国家的航路只有不到20%的资源开放给民航的,虽然民航在做一些改革,比如缩小间隔,但仍然赶不上增量的需求,说句俗话,公路修了,但是跟现在的堵车一样。 张起淮说,航班控制很严格,航班、航线的设置都经过了科学的预算,专家做出最合理的航班间隔,安全第一,时间第二,但是不管怎么样,都考虑到了时间,完全可以在准时准点上不出问题,再小的空域可以少安排航班和路线,现在的航班拥堵,航班的延误和空域的开放多少、空域的狭窄还是没有直接的关系。 从消费者的角度,诉求很简单,对旅客来说,我们只要求您准时把我送到地,准时让我回家,行吗?困难到底在哪里?从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加强这部分的改进? 田保华称,如果针对航班延误,因为空域的原因,我建议运力的增长和航班的安排上要平衡,干脆少安排航班。 张起淮称,所有关于延误的赔偿办法和范围和方法都要征求旅客的意见,耽误了用经济的方式补偿,同时来约束航空公司。并且要有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管理员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