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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玛丽”家属索赔降至110万

2010-12-01 15:5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秩名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歌手组合“超级玛丽”成员罗惊、韩萱于4年前在北京出租房内煤气中毒,一死一重度昏迷。两名女孩的家属随后向房东索赔560余万元(本报曾报道)。昨天,在事发4年后市二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家属将索赔额降到110万元。

早在2006年9月,“超级玛丽”的家属就起诉了房东,认为房东出租房里的直排式热水器、燃气炉及相应管道等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是导致两名女孩洗澡时煤气中毒的直接原因,房东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两家共向其索赔560余万元。此外他们还认为,警方在接到报案后,拖延了9个小时才打开房门,也是导致她们重度昏迷的原因之一,也起诉了朝阳公安分局,索赔共计2700余万元。

翌年11月,市二中院曾开庭审理家属告房东的民事诉讼,当时房东不同意赔偿,并称,国家并不禁止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只要注意通风就可避免煤气中毒,并称已反复叮嘱韩、罗洗澡时必须通风。而两名女孩凌晨3点才回到住地,因过于疲劳疏忽大意忘记了房东告诫。房东认为悲剧应由“超级玛丽”负责。此后,该民事诉讼因家属告警方的行政诉讼未结案而中止审理。直到去年6月,家属在收到200万元后,撤回了对朝阳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告房东的案件才又恢复审理。

昨天,家属方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告诉记者,家属当庭将对房东的索赔额降到了共计110万元,主要是考虑到房东生活困难。但房东仍然认为自己不该赔,坚称悲剧起因是两名女孩使用热水器不当,并提出,家属已拿到警方给予的200万元,不能重复索赔。对此张起淮认为,那200万元不是朝阳公安分局给的赔偿款,而是相关慈善机构发放的慈善救济金,因此不存在重复索赔。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2003年,两名武汉女孩罗惊、韩萱在京组成“超级玛丽”组合,曾出过一张专辑。2006年3月2日,两人在朝阳区松榆东里租住的房屋内洗澡时煤气中毒,朝阳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后,拒绝了报警人破门施救的提议。次日一早,两人均重度昏迷,罗惊于当年身亡,韩萱一度接近植物人状态。家属随后起诉向朝阳公安分局和房东索赔。

(责任编辑:管理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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