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4 16:06 来源:和田机场安检 作者:佚名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图:锂电池 5月7日,一名旅客乘坐CA1294次航班前往乌鲁木齐,在通过安全检查时,操机员发现其包内装有一块超大的锂电池,随即通知开包员进行开包检查,经开包检查发现锂该电池上无任何标识说明。该旅客声称是他自己制作的锂电池,安检人员告诉他这样的锂电池不符合规定,不能带上飞机。随后在安检人员的耐心解释下,该旅客将自制锂电池让其送行人员带走。 和田机场安检站温馨提示:根据民航局的规定,对于锂含量不超过2 g的锂金属电池和额定能量不超过100 Wh的锂离子电池,比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及这些电子产品的备用电池,可以由旅客置于手提行李中带上航空器。备用电池应单个做好绝缘保护以防短路。对于额定能量在100 Wh ~160 Wh的大型锂离子电池,应提前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每人携带备用电池的数量不超过二块,并做好绝缘保护以防短路。 (责任编辑:张轩)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