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4 10:36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刘佳 高丽莎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前两天,从香港旅游归来的胡先生刚下飞机,一家人就在机场里被拦住了。又是开箱检查,又是检查证件,急坏了一家人。搞了半天才知道,原来是箱包里的两盒燕窝惹的祸。 有心的市民也许还记得,去年1月13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规定,燕窝不能携带入境。虽然《名录》已经发布一年多了,仍有许多旅客像胡先生一样“犯错”。 记者从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杭州机场口岸截获的禁止携带进境物随着出入境旅客人数的快速增长而大幅增多。检验检疫部门不得不通过本报再次呼吁旅客,出境旅游归来别携带违禁品入境。 旅客携带最多的违禁品 有水果和燕窝 昨天下午,萧山机场一间办公区。5只大桶装满来自世界各地的燕窝、肉制品,由检验检疫人员送进焚烧炉进行销毁。别看这些进口食品包装精美,其中还不乏贵重的滋补品,但在检验检疫部门眼里,这些都是违禁品。 浙江检验检疫局机场办旅检科科长孙霆告诉记者,水果是截留比例最高的物品,约占60%。而燕窝则在截留案例中增长较快,增长51%。昨天销毁的这批物品是近一周来的33批动物产品,其中12批为燕窝。“像燕窝这些物品涉及金额大,销毁处理常常不被旅客接受。” 数据显示,截至5月14日,杭州机场口岸截获的鲍鱼、鱼翅、海参、鱼胶等水产品同比增长143%,奶酪、牛奶等奶制品同比增长663%,燕窝同比增长23%。 从地域看,携带入境的燕窝、鲍鱼、鱼翅、海参、鱼胶主要来自于我国的香港地区以及东南亚国家,牛奶主要来自于韩国。此外,来自西班牙和荷兰的火腿、肉肠、奶酪等物品也随着杭州直飞荷兰阿姆斯特丹航班的开通而时有截留。 首次违禁主动申报 可申请一周内退运 记者了解到,对于新规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的物品,浙江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截留后依法采取销毁等措施。如果是首次携带且具备主动申报等配合执法情形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周的时限内给予办理退回。逾期不退回的,仍就地销毁处理。 “胡先生一家是第一次携带违禁品,在接受检查时主动配合,最后我们给他办理了退运手续。给予了一周的退运期限。一周后若是没有退运,还是要销毁处理。”孙霆说。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在境外购买动植物产品前,务必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携带禁止进境物品而造成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张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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