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持有人在为客舱乘务员安排飞行时,应当保证客舱乘务员的总飞行时间符合以下规定:
(a)在任何连续7 个日历日内不超过40 小时。
(b)任一日历月内不得超过110 小时。
(c)任一日历年内不得超过1200 小时。
(d)客舱乘务员在飞机上履行安全保卫职责的时间应当记入客舱乘务员的飞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