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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深航!多名盲人:我们也曾被歧视刁难!

2011-01-21 09:30 来源:航空法律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10年12月30日、31日,2011年1月1日,连续三天报道了深圳残疾人郑卫宁、刘海军被深圳航空公司拒载的事件。

  昨天,多位有过被深航刁难或拒载经历的深圳残疾人联系晶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其中一位提供了被媒体称为“生死状”的“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过错责任承担声明”。残友们都表示,乘坐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都没有遇到过任何问题,14个残疾人乘坐同一航班都能成行,惟独深圳航空公司“特立独行刁难残疾人”。

 
残友们称“这根本与航空行业规则无关,这并非行业的问题,这就是深航自己的问题。”

  5位盲人称,将与郑卫宁、刘海军一起起诉深圳航空公司。昨天,郑卫宁已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深航工作人员问盲人乘客“你会不会吃饭?”

  本次事件中被拒载的郑卫宁、刘海军都是肢残人士,而昨天,多位深圳盲人讲述了自己被深航拒载的经历。

  宁伯旺是一位盲人,他说,自己曾经乘坐过南方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的航班,只要自己走到该航空公司的服务柜台前表明身份,就会有工作人员引导他去办理登机牌,并一直送他上飞机,他的前几次乘机经历也“都很愉快”。

  2010年11月9日,他准备搭乘深圳航空公司的航班前往北京,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他提前几个小时来到机场,到深圳航空公司柜台前表明了身份。这时候,问题出现了,工作人员称他不能登机,在他的请求下,工作人员打了很多电话请示,还是说不能登机。等待了很久,离飞机起飞的时间已经不多的时候,旁边有一位好心的旅客听完他的叙述领他去办登机牌,也许是深航工作人员没有与办登机牌的柜台逐个沟通,他办到了登机牌。好心人又把他领到登机口,几名深航工作人员却又追上来,拦住他,还是不让登机。最后,他被迫“趴在墙上”签订了一份“免责条款”,才登上飞机。被拒载之初,有工作人员问他说“你会不会吃饭?”宁伯旺说:“我觉得这是对我智商极大的侮辱,我不会吃饭我怎么活了几十岁的啊?”

  宁伯旺的一个亲戚,视力也不好,买了深航的机票后,因为听说了拒载的事情,打电话去预约登机,结果深航服务人员的反应是“早知道就不卖机票给你”,然后强硬地说“不能电话预约,得带着身份证到我们这里来预约。”宁伯旺说:“结果预约比去机场还麻烦。”

  每次都是“准备砸柜台”,才被允许登机

  在深圳某医院工作的杨洋,曾经是一名盲人运动员。他讲述了自己和朋友们的遭遇。他说,乘坐其他航空公司的班机都很顺利,最近的一次,2010年12月25日,14个盲人在几个朋友陪伴下登上了海南航空公司的飞机,那飞机是“100多人比较小的飞机”,从头至尾,服务都很好,“非常顺利开心”。在此之前几年里,杨洋所在的6人盲人门球队,曾经飞过武汉、重庆、杭州……“其它航空公司的飞机都没有任何问题,服务都很周到”。

  两次有问题的出行都出在深圳航空身上。2002年6月,杨洋所在的广东省盲人门球队一行6人(其中四名有部分视力)在两名教练的带领下,从深圳去大连参加比赛,结果,准备乘坐深圳航空公司的班机时,被拒绝登机,最后“发了火,准备砸他们的柜台”,才被放行。2010年9月初,杨洋的5个盲人朋友,两人弱视,到深圳机场准备乘坐深圳航空公司的航班,其中两个人有一点视力,他们自己顺利地托运了行李、办了登机牌。几个人想“找个人带领一下会快点”,于是向柜台表明了身份,结果立刻就被深航工作人员拦下来,“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航班飞走。”5个人从上午8点一直等到下午1点,也是“准备砸柜台”的时候,才被分别安排上了深航和其它航空公司的班机。

  杨洋愤怒地表示,“如果深航非要用‘深圳人自己的航空公司’的宣传语,我建议写成‘深圳人(残疾人除外)自己的航空公司’。否则,那句话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生死状”的真面目

  深航要求残疾人们签署的免责条款,被媒体称为“生死状”,昨天,记者从宁伯旺手中拿到了生死状的原件。

  这张原件是“第四联”,开头写着“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过错责任承担声明”。接下来是填写“声明人、乘机人”详细身份信息的栏目。

  宁伯旺总结这张“生死状”说,“他们的意思就是我死我活和他们无关,如果我死了或病了给他们造成损失我还得赔偿,而且他们这还是‘人道主义的考虑’。我听别人念完这个生死状,脑海里出现的就是飞机失事后一片火海的场景,别人的亲属都有赔偿,就我没有赔偿……”

  航空法律专家张起淮评价“生死状”的时候说,“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其实都是关于航空公司自己的权力,这些权力绝对是不能随便行使的。不可能说这一次你符合规定,下一次就不符合规定,这个航空公司符合规定,那个航空公司就不符合规定。航空公司行使自己的权力,是不是要尊奉行业标准啊?如果没有限制,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力,那就是滥用自己的权力。至于免责条款,更是没有意义,该赔偿的还得赔偿。”张起淮说,他这几天和国内多位航空业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一致认为“深航的拒载举动是无理的、不合法也不合乎行业规范,签‘生死状’则是‘再次践踏了残疾人的人格’。”

       □事件回放

  2010年12月28日,在深圳义工刘敬文的陪同下,深圳残疾人郑卫宁、刘海军来到北京首都机场办理登机手续。因为其中一人“一步都不能走”,而被深圳航空公司拒绝登机,随行义工怒扔行李碰碎柜台玻璃后,经首都机场工作人员调解,签订了深航方面提供的“安全免责”条款后,方才登上飞机。

    

 
2010年12月30日,郑卫宁接受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他准备提起“千万级”巨额公益诉讼。2010年12月31日,前体操运动员桑兰在内的众多网友公开宣布,从此以后不再乘坐深航的飞机。

  深航“生死状”主要内容

  “鉴于声明人是乘机人,因乘机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承运人可以不予承运的情形: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伤害或加重乘机人伤势或病情的情况,甚至可能导致乘机人死亡的情况。深圳航空公司已经对乘机过程中可能导致的身体伤害的后果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声明人做出了详尽的解释,建议乘机人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并要求乘机人慎重考虑。乘机人因 的原因,强烈要求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自 至 的承运,并表明已经清楚了解该乘机行为可能造成或促成的损害后果:如果出现了损害后果,愿意对该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鉴于声明人的强烈要求,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放弃拒绝乘机人乘机的权利,同意乘机人乘坐 年 月 日ZH 从 飞往 。声明人声明:乘机人在乘机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伤害、伤势或病情加重甚至是死亡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并对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为此进行的合理救助所产生的费用承担责任,并承诺放弃向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包括诉讼、投诉等任何形式的追索赔偿行为的权利。

  □观点

  深航相关负责人谈“无障碍”头头是道,参会市民表示:

  “深航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

  深圳图书馆工作人员洪官透打电话给晶报记者发表了对此事的看法。他说自己曾参加2010年10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主持的“世界标准日”纪念座谈会。会上讨论的主题就是关于“无障碍”的标准,当天第一个发言的是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标准经理白静,最后一个发言的则是来自深圳残友集团、在本次事件中被深航拒载的刘海军,刘海军的发言是关于“跨越数字鸿沟”的,其它还有残疾人辅助资源中心、图书馆、天虹商场等的代表,分别讲述图书馆、商场等在无障碍方面的工作和经验。

  洪官透回忆说:“第一个发言的白静讲得头头是道,我听完以后感觉非常好,觉得如果残疾乘客选择了深圳航空,绝对不会遇到任何问题,绝对会享受到非常好的服务。所以拒载事件发生后,我非常惊讶。原来深航是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的。”

  □相关法规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于2009年4月30日作出的《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其中第二章第九条“航班上载运在运输过程中没有陪伴人员,但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人数为:(一)航班座位数为51-100个时,不得超过2名;(二)航班座位数为101—200个时,不得超过4名……”张起淮等律师调查称,深航该航线上的飞机是超过100人的飞机,所以即使是完全无人陪伴的残疾旅客也可以接纳4名,在有陪伴人员的情况下,可接纳8名以上,“只要残疾旅客不多过正常旅客都可以协调处理”。而深航工作人员的说法是,之前机上有一名残疾旅客。

(责任编辑:管理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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