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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空难家属在美诉赔 三年内可能开始庭审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上周,包头空难21名遇难者家属,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失事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被指控存在产品缺陷列为被告。

  为原告代理这一案件的美国理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尼尔森律师昨天(15日)披露:进展顺利的话,两至三年内,遇难者家属可能迎来第一次庭审。

  作为另一被告,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被指控机组人员有过失,与两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理夫事务所是美国以代理空难索赔、产品缺陷诉讼最见长的原告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4年11月21日,由包头飞往上海MU5210航班起飞不久就在机场附近坠落,55人遇难。东航参照1993年国务院第132号令“空难赔偿7万元最高限额”的规定,每人赔偿25万元。

  这一赔偿标准被遇难者家属和一些专家指严重偏低。

  起诉书称:和一般的飞机设计相比,失事飞机CRJ-200型机翼缺少前翼和辅翼,在低温条件下,固定机翼或凝结霜冻,容易影响升力而酿成事故。

  尼尔森介绍:根据律师的调查,失事飞机起飞前曾在寒冷的温度下在停机坪上停了一夜,气象资料显示:当时的温度在零度以下。尼尔森认为:东航机组人员在起飞前的除冰程序有过失。

  昨天,东航安监办工作人员江益平(音)在电话里说:这种没有前翼的飞机机型起飞时稳定性确实差一些。江称:他们主要负责起飞前安全技术的检查,对空难诉讼并不清楚。

  尼尔森说:大量的目击者声称看见一个发动机冒起浓烟,说明该发动机可能出现故障,因此其制造商也应成为案件被告。

  昨日,庞巴迪北京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称:诉讼事宜由公司蒙特利尔总部负责,他们并不知情。设在上海的通用电气(中国)公司总部表示: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目前,该案遇到的首要问题是在美国开庭审理还是在中国审理。”尼尔森律师指出,美国法律有一个“不方便诉讼原则”。目前,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和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提出的抗辩理由,都是该案的事故发生地和受害者都是中国,因此应该由中国法院来审理。而尼尔森提出,飞机产品质量缺陷的相关证据和证人的取证工作主要是在美国和加拿大,因此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在美国开庭审理更合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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