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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西安——榆林航线“天价机票”引发官司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06/01/26

  近日,本报收到了一份由陕西省榆林市政协发出的“社情民意信息专递”,反映由海南航空公司(以下称海航)独家经营的榆林往返西安航线的票价为“天价”,严重损害了老区人民和各方利益。记者随后赴榆林展开调查。

  政协委员调研“天价机票”

  “榆林到西安470公里,票价却高达730元,平均每客公里1.55元,海航所得的垄断利润竟然达到了同行业平均利润的12.43倍,这显然与有关法律法规及情理不符。”一提起这个票价,榆林市政协委员曹雨生至今仍是一脸疑云。

  曹雨生说起的所谓基准价,是指2004年4月20日国家民航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规定了两类定价标准:一种是市场调节价,不规定票价浮动幅度,由企业自主确定机票价格;一种是浮动幅度价,票价以每客公里0.75元为基准价,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超过45%。但在上述两部门出台的《关于国内航空运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附件三中,榆林往返西安航线属于“已经与其他替代运输方式形成竞争”、“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规定票价浮动幅度”的航线,不受《方案》确定的基准价、浮动上限、下限的限制。

  政协委员们认为,定价标准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飞机是否同其他替代运输方式形成竞争”。同榆林到西安的其他运输工具比较,从榆林到西安空中飞行时间是50分钟,但坐汽车和火车却需10多个小时。“山路蜿蜒曲折,要受颠簸之苦,相对飞机,汽车、火车很难与其形成替代性竞争。”曹雨生用榆林当地人的话来形容“天价机票”与火车、汽车的所谓竞争:“这正如鲍鱼和羊肉面,尽管都是食品,就算挨着的两间店铺,相互间也不会产生竞争啊!”

  而且,海航在这条航线上是独家垄断经营,“既然不存在同类竞争对手,又怎能说是形成了替代性竞争?”一位政协委员据此反问。

  全国人大代表叫停“天价机票”

  对于榆林往返西安的“天价机票”,全国人大代表牛玉琴呼吁应立即叫停。这位长年在毛乌素沙漠治沙的女劳模说,她从榆林到西安参加省里的“两会”,从榆林到北京参加全国的“两会”(此条航线也由海航独家经营)来回往返,都是坐海航的班机,虽然机票会务组会报销,但总觉得票价太贵了。470公里要730元,800多公里要810元,普通的工薪阶层和想去老区旅游的游客哪能坐得起?

  她认为,西安往返榆林航线的飞机票价没有考虑到老区人民的实际承受能力,也不符合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陕西省榆林市有3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0万人,2004年农业人口年人均收入仅为1652元。

  牛玉琴算过一笔账:假设一个农民兄弟得了急病,需要尽快到省城的大医院做手术,如坐飞机的话,票价730元,燃油附加费20元,机场建设费10元,保险费20元,下飞机后坐机场的班车到西安城区要25元,这样一个单趟就要805元,一个往返则要1610元(且不算陪护人员),一年挣的钱刚刚够支付来回的飞机票钱。这难道不是拒广大人民群众于门外的“天价机票”?

  牛玉琴指出,在2005年7月21日,海航将飞机票价由630元一下子涨到730元,涨幅高达16%。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的第三条规定:“民航旅客运输公布票价水平”属于价格听证范围。《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制定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价格的经营者或其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定价权限的规定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海航没有公布任何涨价的依据以及理由,也没有邀请榆林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市民参加涨价听证会。牛玉琴认为,这完全漠视了榆林市民应享的知情权和意见表达权。同时,有关监管职能部门更没有干涉,这足以引起人们深思。(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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