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8
机场建设费50元钱一收就是14年,成就巨大。你想想:即使按每天1万人次乘飞机,1天就有50万元投入机场建设,1年365天是1亿7千多万元,14年就是24亿多。实际数字恐远不止如此。到底多少,机场没公布,不得而知。反正成绩是大大的,发展是持续的,效益是显著的,交费队伍是日益扩大的。以前主要是公差报销者,现在大量是自费旅行者。不管姓公姓私,不管男女老少,只要买机票,就得交纳机场建设费,这办法真绝。
这机场建设费一路高歌猛进,绝就绝在它的模糊。这次全国“两会”中,有的代表问:“机场建设费到底是笔什么钱?是投资、捐赠还是税费?”如果是税费,应该向纳税人说明收取依据和使用情况;如果是捐赠,应该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是投资,就应该有回报。其实,它什么都不是。一不是税,是费,纳税人交足了税,但没承诺你建机场啊,要进机场还得付费;二不是捐赠,你又不是活雷锋,不强迫你还会交钱,既然是无奈之下交的,也别期望把你的大名写进光荣的捐赠簿中;三不是投资,机场可是个好项目,你老兄还期望分红利啊,做梦去吧。
人大代表又拿出法律说事儿。从1992年起,我国开征机场建设费,依据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那份意见是三个部门会商后出台的档,既未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也未经公众听证。”需要补充的是,这个档又未经国务院批复,因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不等于国务院本身的批准。究竟机场建设费合不合法,又是件模糊事,其实也是它高明所在。
照道理,人们买了机票,就购买了乘机提供的一切服务,真要那个机场“建设费”,去问航空公司要。否则,照此逻辑,凡是提供设施的地方都可以收“建设费”了。乘火车不是要进车站吗?乘轮船不是要进码头吗?上学不是要进学校吗?看书不是要进图书馆吗?看病不是要进医院吗?看戏不是要进剧场吗?购物不是要进商场吗?住宿不是要进宾馆吗?吃饭不是要进饭馆吗?……好吧,咱都来向机场老大哥学习,来个“建设费”大普及,车站“建设费”,码头“建设费”,学校“建设费”,图书馆“建设费”,医院“建设费”,剧场“建设费”,商场“建设费”,宾馆“建设费”,饭馆“建设费”……大伙儿都来开发票拿“建设费”,大家都来玩这一招,岂不是各行各业都能持续发展的好办法?这一招毒是毒了一点,但确实是绝,确实是妙。
只不过,办机场的人走出机场这回要掏各种各样的“建设费”了,他们又会作何感想呢?
幸好,以上是瞎唱,走了点调,别当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