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8 不知道是哪位哲人说过,也不记得从哪本书里看到一句话:你不说我还明白,你一说我反而不明白了。首都机场建设费就是这么个东西。 不久前发布的首都机场股份公司2006年中期业绩公告称:6月30日前,首都机场在3项航空性业务之外,“还收入10.67亿元的机场建设费。根据财政部及民航总局的规定,首都机场需代表民航总局向每位离京旅客收取机场建设费,国内旅客为50元,国际旅客为70元,之后所有收入的50%由民航总局返回首都机场作为其收入。” 看了上述公告,我不明白:这10多亿是民航总局返回的50%收入,还是半年的机场建设费全部收入。如果是返回的50%,那半年的机场建设费总收入应为20多亿,这个数字未免惊天地、泣鬼神。我们就把10多亿当是半年的机场费总数吧。 这就好算账了:半年+半年,全年至少在21亿以上的机场建设费。 前面说了,这是3项航空业务外的收入。上半年,飞机起降及相关费用为4.26亿,旅客服务费为3.47亿,机场费为3.10亿,3项航空业务收入半年合计为10.83亿。同样半年+半年,全年预计在21亿元以上。 收入账还未算完。机场还有一块非航空营业性收入,其中上半年仅停车场一项收入就为2673万。全年至少在5000万以上。广告等项收入有多少未见诸报端,就按全年5000万估摸,不离大谱。 综上所述,首都机场全年收入当在43亿以上。 假如我的记忆不出大的差错,1999年建成的机场2号新航站投资为30亿。当时,是张百发副市长在一次全市城建系统干部大会上说的,听众在千人以上。这也就是说,现在机场一年的收入,就可以收回当年的全部投资。正在建设中的3号新航站楼(也有称新机场)投资为167亿,我估计应当在3年左右收回全部投资。 机场的收入账,大体上算明白了。另一半不明白的地方,就是消费者的支出账。旅客从首都机场离港,机场收了航空公司飞机起降及相关费用,又收旅客机场建设费,“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事透着邪性。我们坐地铁、坐公交,就没交过地铁建设费或公交站台费,票价里面已经全包含了。你觉得机场收入低,机场方面可以多收航空公司的钱,由航空公司提高票价。旅客买了机票乘飞机理所当然从机场出发,就像酒店吃饭付饭费不必再交厨房建设费一个道理。现在的机场建设费,正如孔子所说:名不正,言不顺,收得毫无道理。 天底下最离谱的就是民航总局拿走一半机场建设费。这回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了——难得糊涂——真的不明白了。旅客又不是从民航总局离港,你拿一半凭什么?如果说是为了建设民航总局大楼,那也早就拿够了。如果说是为了建设全国各地的机场,从首都机场离港的客人有这个义务吗?如果说有财政部批准就拿了,似乎又不像我们正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我印象中,计划经济时代也没有收过机场建设费。所以,民航总局从旅客身上拿走一半机场建设费,既不是计划经济,又不是市场经济,也不是混合经济,无以名之,姑且从国际上的强权政治那里套用一个词组:强权经济。 在强权经济下,人民怎么能享受到物美价廉的航空呢?让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也许还得多做民航总局和首都机场的思想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