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1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记者刘树国报道:到2020年,中国民航客运周转量在国家综合交通体系中所占比重达到20%以上;运输飞行每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不超过0.15;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旅客满意度高于90%,航班正常率保持在85%以上,平均延误时间控制在0.5小时以内,航空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是民航总局党委日前正式下发的《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民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的和谐民航建设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 把航空安全和航班正常分别作为和谐民航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民航的地位和特性,决定了民航必须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于航空消费者。为此,努力构建与航空消费者的和谐关系,将是构建和谐民航的首要任务。 《意见》明确提出,安全是民航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航空消费者的利益核心,要把确保航空安全作为和谐民航建设的着力点。坚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航空运输始终处于安全、稳定的可控状态,保持和增强社会公众对航空安全的信心。为此,民航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符合实际、具有一定超前性的航空安全指标体系,夯实航空安全基础。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立空管安全管理体系,严防空中相撞事件。 《意见》明确提出,航班正常是民航高质量运行的关键环节,是目前航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是建设和谐民航当前的切入点。要充分认识到,航班延误,主要责任在民航。要坚持人民航空为人民,把为旅客提供安全、正点、便捷的服务作为民航的第一责任。为此,民航将加大航班正常工作管理力度。对属于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而又处置不善的航空公司将予以处罚,并视情向社会公告。落实航空公司在保障航班正常、处置航班延误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提高机场保障航班正常的综合能力。机场应建立或帮助航空公司建立方便旅客、货主、用户获取所需信息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发生航班大面积、长时间延误,及时通过电视台、交通台、道路交通信息提示、短信等方式,将航班不正常信息予以公告。 切实维护航空消费者权益 《意见》明确要求认真做好航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投诉管理体系,出台《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规定》,把维护航空消费者权益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民航各协会要与消费者协会组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行业自律的作用,着力解决航空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加强对民航服务质量的督促检查,对民航服务质量进行调查评估,定期公布航空公司和相关机场的航班正常率,旅客、货主对航空公司、机场的投诉率以及行李、货物运输差错率,接受旅客投诉。 建设环境友好型机场 随着航空运输量的快速增长,机场环境、航空器噪音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环境因素对民航发展的影响也日趋明显。为此,《意见》要求全行业强化环保意识,建设环境友好型机场。民航总局将会同国家环保总局抓紧制定机场周边噪音控制标准,对原有机场的航空器噪音问题,要采取减噪音起飞程序、适当调整进离港航线等积极措施,尽量降低对周边地区的影响。(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