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8 昨天(27日),海南航空公司因一次航班延误4个小时,在旅客的要求下,海航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每位旅客200元的赔偿。 昨天上午9点许,海口市民裴先生向记者反映,当天早上8时许,他赶到海口美兰机场欲乘坐9点正起飞的海航7067航班,但当他到机场侯客大厅时,被告知飞机由于机械出现故障,起飞时间改为12点半,过了一会儿,又被告知,由于飞机晚到,飞机起飞时间再改为1点10分。对于航班延误时间如此之长,按照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乘坐此航班的170多名旅客要求海航公司作出合理的赔偿,但海航公司只同意安排旅客的吃住等服务,赔偿问题只字不提。裴先生告诉记者,他是生意人,已约好人,就这样要耽误4个多小时,误了他们很多事情,他觉得海航公司应该给予旅客一些合理的赔偿。到了中午1点,裴先生又致电本报,称因飞机起飞再改为1点50分,延误时间达5个小时,海航公司给予每位旅客200元赔偿。 就海航公司航班延误一事,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海航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方告诉记者,昨天上午该公司确实有一航班由于机械出现故障延误了起飞,公司已妥善安排旅客的吃住、来往车辆,同时公司正在积极维修,起飞时间可能提前,至于赔偿方面,根据该公司制定的具体标准,航班延误4个小时以内,不提供赔偿。下午,记者又跟海航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对方告诉记者,由于飞机延误到1点50分才起飞,公司考虑到延误时间过长,给予每位旅客200元的赔偿,各位旅客也相继乘坐各个航班出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