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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采用国际新保安条例严禁携液体上机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07-03-30

  (雪邦29日讯)马来西亚民航局近期内将实施国际民航组织的新保安条例,规定出境飞机搭客手携行李的液体、凝胶物或喷雾器,不得超过100毫升。

  马来西亚民航局总监拿督郭师传说,该局是遵循国际民航组织的条例,决定采取上述措施。

  “各相关单位包括马来西亚机场公司做好准备后,这措施就开始实行。”

  英美日欧已实行

  郭师传今日连同马来西亚机场公司高级经理(营运)拿督阿兹米慕拉及保安及安全服务高级经理拿督卡马鲁丁依斯迈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出境厅的特别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郭师传说,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条例,旅客不能将手提行李内超过100毫升或100克或3.4安士的液体、凝胶物或喷雾器带进飞机客舱内,但有关限制不适用于机舱的行李。

  “如果旅客拥有上述东西,他们必须将这些东西置放在容量不超过1公升的塑胶袋内,而这个塑胶袋必须是可以重新密封的。”

  “拥有超过一个塑胶袋者,有关塑胶袋将被没收或自行丢弃。”

  目前美国、英国、欧盟、日本、韩国、香港及菲律宾已经实行上述措施。

  郭师传说,该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是要让旅客知道政府将实行上述措施,避免届时搭客感到混淆。

  他也劝请出境的马来西亚人在出境前,先向航空公司了解一些国家在这方面的措施,以避免临时不知所措。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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