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7 11:26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网法务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由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代理的飞行员崔武佳诉南方航空劳动争议一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3月20日做出判决:南方航空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崔武佳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飞行执照、飞行技术档案暂存手续;崔武佳向南方航空支付培训费1689335.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