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6:39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网法务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由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代理的飞行员侯阳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1日做出判决: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侯阳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安保评估证明,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将飞行执照移交到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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