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2 09:01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法务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今天(2013年4月22日)上午09:00,由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代理的飞行员王斌、莫俊海、李鸿君诉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据了解,飞行员王斌、莫俊海、李鸿君分别于2001年2月、2002年8月、1999年7月与海航建立劳动关系,并担任飞行工作。在双方履行合同的期间,海航存在未依法向王斌、莫俊海、李鸿君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未依法安排年休假、未安排疗养,甚至超时安排飞行任务等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事实。王斌、莫俊海、李鸿君也就这些问题多次向海航反映,但公司从未就以上问题与其协商解决办法。因此,王斌、莫俊海、李鸿君依法提前三十日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海航提出了辞职。
飞行员作为一名普通的劳动者,他们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飞行员朋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愿所有飞行员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维护。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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