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2 13:18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法务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据悉,飞行员钱顼自2010年5月加入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并担任飞行工作以来,他在工作期间恪尽职守,守法守约,努力工作,保障飞行安全无事故。然而,首都航空公司却未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甚至超时安排飞行任务,严重违反了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首都航空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的多处违法、违约事实对钱顼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和影响,鉴于此,钱顼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向首都航空公司送达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在11月5日的庭审中,张律师及其助手将针对钱顼要求与首都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首都航空公司支付相应的节假日加班工资等主张事项及其对方请求从法律角度做出专业分析。并请求首都航空公司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飞行员的劳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空勤人员体检档案、飞行技术履历档案等相关手续的移交。同时,也将针对首都航空公司提出的各项请求一一做出专业的回应。
航行网空勤辞职频道、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官方微博都将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判决结果作进一步报道,敬请关注。(航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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