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7 15:33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法务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原定于今日(9月17日)上午8:10,奥凯航空反诉女飞行员劳动争议一案在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由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及其助手曲田律师代理白雪参加此次开庭。但直至上午8:40仍未见奥凯航空公司及其代理人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故奥凯航空公司缺席本次开庭则视为自动撤诉。
白雪于2007年2月与奥凯航空及加拿大美联航空有限公司先后签订《飞行学员培训合同》和《雇佣合同》,约定由加拿大美联航空有限公司对白雪进行飞行驾驶员培训,由白雪支付一部分培训费,白雪已支付;其他培训费用约定由奥凯航空支付。但奥凯航空违反约定,迟迟不予支付其应当支付的部分培训费用,致使白雪没有在约定的培训期间内完成所有培训计划,不能顺利毕业,最后在家人的资助下完成飞行学业。而白雪回国后奥凯航空公司在一年半内却没有给白雪安排任何学习及飞行任务。奥凯航空的违法行为给白雪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影响,白雪拿起的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于2012年6月20日由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判决。
然而,2012年8月7日奥凯航空公司又向顺义劳动人事仲裁院提出对白雪的诉讼申请,要求白雪返还(1)2010年11月至2012年5月的工资55638.09元,(2)2010年11月至2012年5月的社保及公积金28962.44,(3)培训费70万元。而今天开庭却又无故不到,申请人席位上空空如也,难道这就是奥凯航空公司对待自己飞行员的态度吗?难道这就是奥凯航空公司对待仲裁委员会的态度吗?难道这就是奥凯航空公司对待法律的态度吗?我们不得不说奥凯航空公司提出让白雪赔偿其培训费等各种费用的无理要求,和今天的无故缺席说明了奥凯航空的申诉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白雪作为一名普通的劳动者,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将对白雪劳动争议一案进行深入跟踪报道,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飞行员朋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愿所有飞行员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维护。 (责任编辑:admin)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