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6 15:19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明天(8月17日)上午九点,由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代理的飞行员刘玺诉汕头航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张律师已乘坐今天上午11:35分CA1347次航班,由北京飞往汕头。
据悉,飞行员刘玺于2006年7月与汕头航空建立劳动关系,并担任飞行任务。在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汕头航空存在未依法向刘玺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未依法安排年休假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约定的事实。刘玺曾多次向汕头航空反映相关问题,但公司从未与刘玺协商以上问题的解决办法。因此,刘玺依法提前三十天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汕头航空提出了辞职。
明天的庭审过程中,张律师将针对汕头航空未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依法安排年休假等主张事项及其对方请求从法律角度做出专业分析。并请求汕头航空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飞行员的劳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空勤人员体检档案、飞行技术履历档案等相关手续的移交。同时,也将针对航空公司提出的各项请求一一做出专业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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