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3 11:32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本案已于2012年4月5日由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裁决,并由邮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人事和飞行技术履历等档案的移交。据了解,两位飞行员张超和朱孔伟,自2009年加入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飞行工作以来,在工作期间恪尽职守,守法守约,努力工作,保障飞行安全无事故。然而,邮政航空公司却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安排年休假、未依法安排疗养,违反了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邮政航空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的多处违法、违约事实对两位飞行员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和影响,鉴于此,张超和朱孔伟分别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向邮政航空公司送达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明天的庭审过程中,张律师及其助手孙明山律师将针对张超和朱孔伟的主张事项及其对方请求从法律角度做出专业分析。并请求邮政航空公司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飞行员的劳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空勤人员体检档案、飞行技术履历档案等相关手续的移交。同时,也将针对邮政航空公司提出的各项请求一一做出专业的回应。
航行网空勤辞职频道、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官方微博都将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判(裁)决结果作进一步报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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