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9 11:06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7月12日下午15:00,由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代理的飞行员鲁祥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
据悉,飞行员鲁祥于2002年7月加入东航西北分公司并担任飞行工作。鲁祥在职期间,东航曾多次在法定节假日安排飞行任务,但并未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且未依法安排年休假,东航违反了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因此,鲁祥向东航西北分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书面送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7月12日的庭审过程中,张律师及其助手将针对航空公司未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依法安排年休假等主张事项及其对方请求从法律角度做出专业分析。并请求航空公司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飞行员的劳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空勤人员体检档案、飞行技术履历档案等相关手续的移交。同时,也将针对航空公司提出的各项请求一一做出专业的回应。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