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2 20:22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航行网 讯)飞行员辞职司空见惯,司法实践也证明了飞行员辞职受法律保护,与普通劳动者一样享有权利。但在今天上午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代理的飞行员苗圃、汤斌、万国强、张珂皎诉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国航的代理律师公然伪造证据、缺失基本诚信,欲盖弥彰掩饰自身违法违约的各项事实。
飞行员苗圃、汤斌、万国强、张珂皎四人自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担任飞行工作以来,恪尽职守,守法守约,努力工作,保障飞行安全无事故,而国航却严重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关于飞行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国航不但不承认加班事实,并且当庭拿出了单位制作的虚假工资单证明已经发放了加班费,因为工资构成是国航单方制作的虚假证据,所以对方无法陈述出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国航从未依法安排四名飞行员休过年休假,但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说未休的年休假已发放了年假补偿金,其实,所谓的年假补偿金是四位飞行员的年终奖金。对于欠付的节油奖,国航以数额较大,无法按时计算作为迟延发放的理由。节油奖本应该是工资组成的一部分,国航长期拖欠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违约的事实。民航局明确规定为保证飞行安全,飞行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疗养,这已经在国航的运行手册中明确规定,但是国航却说疗养是倡导性的,并非强制性规定,这不仅是伪造事实,也是保证飞行安全工作中最大的隐患。鉴于以上事实,四位飞行员向国航办公地即“顺义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样的,国航连基本的事实都不敢承认,辩称没有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更荒谬的说“顺义区天柱路30号”这个地址没有国航总部大楼,用这样毫无任何意义的理由予以抵赖。甚至连EMS官方网站上公示的邮件被国航单位收发章签收这个事实都不承认,谎话显露无疑。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目前资产最多、运输量最大的航空运输企业,公然伪造证据、缺失基本诚信,欲盖弥彰掩饰自身违法违约的各项事实。从常识角度,也能知道这明显是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狡辩,是经不起任何推敲的。
航空公司的财富是飞行员,公司的大与小不在于飞机的多与少,而是在于飞行员的整体素质。不管航空公司背后找多少人,用何种方法,案件最终会有一个公平的答案。
(责任编辑:admin)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