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9 16:30 来源:航行网 作者:航行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今天(2月29日)下午15:30,由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代理的飞行员刘兴建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层晚间法庭开庭审理。
此次开庭,双方主要就培训费问题进行争议焦点辩论。张起淮律师针对南航北京分公司提出的各项请求逐一做出了专业回应。特别要强调的是,双方从没有订立过任何针对专项技术培训的协议、没有服务期的约定、没有违约条款的约定、没有培训的项目、没有实际费用支出的凭证等,也就谈不上存在违约金,且劳动合同的期限并不是服务期,更不是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旦被培训就要服务终身,劳动合同的期限是约束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将劳动者解雇,与服务期限是并非同一概念。我们深信,此案将会顺利判决,飞行员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有力的法律维护。
2011年8月26日,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已作出南航飞行员刘兴建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劳动争议案“零赔付”的裁决,并裁决南航支付给刘兴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12349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0277.5元。双方劳动合同解除。
航行网空勤辞职频道、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微博都将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判决结果作进一步报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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