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6 16:30 来源: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中国联合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员王淑华劳动争议一案,于今日(5月6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丰台区仲裁委员会开庭。
庭审中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航空公司未与飞行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以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2.关于加班费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质证过程中联合航空公司经理助理承认加班费都是迟延发放并理直气壮地狡辩道这是“行规”,难道有比法律效力还要大的“行规”吗?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行规不能成为规避任何责任的借口。3.关于航空公司提出的培训费问题,航空公司并未提出相应的票据证明其培训花费费用。此外,根据民航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培训费应由拟用人单位向原用人单位支付,而非由飞行员自行支付。4.关于档案的移交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单位应承担后合同义务,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
作为一名军转的优秀飞行员王淑华自担任飞行工作以来,恪尽职守,守法守约,努力工作,保障飞行安全无事故,而航空公司却严重出现违法违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航空公司不去改正,如今其代理人在庭上依然用“信口开河,欲盖弥彰”的可笑做法继续伤害着飞行员的心。航空公司的财富是飞行员,公司的大与小不在于飞机的多与少,而是在于飞行员的整体素质。航空公司的稳定和安全是靠自己用心的管理,而不是用事后自制文件、庭上出具一份又一份厚厚的无效资料就可以补救的!
关于飞行员劳动争议案件,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海南、新疆出现了许多“零赔付”判决。目前,上海还专门推出了“飞行员辞职绿色通道”等有利政策,为广大的飞行员开辟了真正快速、高效、便捷、有利的司法审判渠道。飞行员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仲裁诉讼时间长、经济收入损失大,飞行技术中断时间长等一系列的困惑都将得到改变和缓解。也有更多的飞行员朋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此案的进展情况,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关注,飞行员与普通劳动者一样适用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支持飞行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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