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1 15:32 来源: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 作者:中心主任陈娅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由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代理的民航飞行校验中心飞行员张永与民航飞行校验中心解除劳动合同一案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于2011年3月16日做出裁决。裁定:
1、张永与民航飞行校验中心的劳动关系于2010年7月20日解除。2、民航飞行校验中心自本裁决生效五日起支付张永未发放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2057.51元。3、民航飞行校验中心自本裁决生效五日起支付张永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36333元。4、民航飞行校验中心自本裁决生效十五日内,为张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劳动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张永作为民航飞行校验中心的飞行员,在担任飞行工作以来,恪尽职守,守法守约,努力工作,保障飞行安全无事故,而他的原单位却就培训费用等问题不予正常解除劳动合同。虽然飞行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但飞行员已不再被另类看待,在与企业的劳资纠纷中,他们与普通劳动者一样适用法律规定。
目前,上海、广州等城市还专门推出了“飞行员辞职绿色通道”等有利政策,为广大的飞行员开辟了真正快速、高效、便捷的有利的渠道。飞行员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仲裁诉讼时间长、经济来源损失大,飞行技术需恢复等一系列的困惑都将得到解决。也有更多的飞行员朋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真心希望每一位天之骄子都能够快乐无忧的从事飞行工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天之骄子们的合法权益也将会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我们愿与飞行员兄弟们一路同行!
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飞行员的另一个家!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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