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7 19:57 来源:航空法律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由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代理的:奥凯航空公司飞行员王锦朝与奥凯航空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3月7日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事实清楚,与以往飞行员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案情不同,王锦朝与奥凯航空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终止,飞行员仅仅要求公司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如此基本的请求却遭到奥凯航空公司的拒绝,答辩理由更是不同意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拒绝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奥凯航空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耽误了王锦朝到其他公司工作。关于给王锦朝造成的经济损失将另案起诉,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也将继续如实报道,敬请关注。 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另外代理的两名奥凯飞行员韩景龙、刘忠良与奥凯航空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也于3月7日在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奥凯航空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存在着诸多违法违约行为:拖欠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依法安排疗养等。奥凯公司庭审中主张已经足额发放了加班费和疗养费,但提交的证据是经过后期改动的,还把2006年的借款凭证拿出来证明2009年的疗养费已经支付,奥凯航空公司未提交能够支持主张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此主张也会得到法院的认可,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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