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11:34 来源:航空法律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厦航普通员工范后军,因为与上级领导的一次冲突,与单位产生了劳动纠纷,从此被拉进了厦航的“黑名单”。其后五年里,范后军数次欲登机,均遭到厦航的婉拒,理由是“范后军曾是航空安全员,因为有职业技能,所以比其他人危险程度高”。 这事发生在一个大国企身上,让人唏嘘。范后军是公民,自然要享受公民的权利,范后军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他不应得到遭拒的待遇。范后军只是与厦航公司有一些纠纷,但那时的范后军的“社会身份”是厦航的一名员工,劳资纠纷并不能必然推演出他会寻衅报复,所以当他的“社会身份”为普通乘客时,厦航拒载,自然不合理也不合法了。 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并非如厦航所说,是因为范“有职业技能”,而在于,范后军的冲冠一怒,让他成为了厦航的假想敌,假想敌有技能,就相当于流氓会武术,所以坚决要挡住。 至于所谓“黑名单”,那都是厦航自己在家里闭门造车,发挥创造力想象出来的,欢喜谁就是谁,憎恶你就是你,没有任何上级文件和社会共识为凭据,而且,拿着放大镜研究世界各个国家航空制度史,可以找到黑匣子,就是看不见黑名单。 不但中国没有先例,国外也找不出哪一个国家允许航空公司自己制定乘客的“黑名单”。范后军就这样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黑名单”了,而且数次的反抗尝试均以胳膊拧不过大腿而告终,那么他的起诉也就顺理成章了。 在一个法制社会里,范后军“乘航遭拒”这件事情,显得很搞笑,就好似小孩过家家,你不服是吗?不服就不让你坐俺家飞机……而范后军的起诉,表达出了一个草根的愤怒,让弱势群体一块跟着,等着出这口气。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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