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7 15:39 来源:航空法律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上海市人民法院和劳动仲裁委经过协商做出决定,对上海市所辖区的飞行员辞职,开辟绿色通道 。按照民诉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仲裁,方可诉讼。但由于飞行员是稀缺人才,并且劳动争议有别于其他争议,从飞行员自身技术保持连续性的需要和保证航空公司安全性的需要出发,也为了真正快速、高效、便捷地解决飞行员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上海市人民法院和劳动仲裁委联合做出关于开辟飞行员劳动争议绿色通道的相关决定。飞行员只要在劳动仲裁委进行劳动仲裁过程中,双方如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不等待仲裁裁决,便可直接申请通过仲裁委提交劳动争议的请求及答辩意见转递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直接受理。这就成为中国开辟先河的一例制度,给中国的航空公司、飞行员最大限度的关爱和保护,也使我们的法制环境得到保护,同时给予更多处在和东家打官司的飞行员信心。飞行员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最困惑的是仲裁诉讼时间长,给他们的带来的损失大,经济上没有来源的同时也要面临飞行技术的恢复。甚至由于暂停飞行时间过长,飞行执照的效力都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认为上海的有关经验可以在全国推广,也希望上海市辖区内的飞行员更多的了解飞行员在目前劳动争议中上海市这种优良的做法。据悉,沈阳、桂林也有类似的方法和途径,这些都给飞行员的辞职提供了便利。中心正在代理中的东方航空公司的唐健就是按照此规定,在进行了一次开庭之后,公司和飞行员没达成调解,最后双方同意直接通过绿色通道进入诉讼,今天上午,仲裁委已正式同意并通知双方按上述中的绿色通道进行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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