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如果下颚受点轻伤,估计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可作为空姐的阿丽(化名)就只能全休。一年半前,阿丽在南宁市乘坐出租车遇车祸,下颚和右肩受了些轻伤。因工作特殊,阿丽只能全休29天养伤。全休造成的误工费,惹事的出租车公司却不肯承担。1月31日,记者从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获悉,法院认为阿丽确实有误工费损失,出租车公司赔偿阿丽7250元误工费。 2011年7月11日,空姐阿丽乘坐由邓某开的出租车外出。当出租车开到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大道航道管理局路段时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导致阿丽下颚和右肩受伤。阿丽为此花去医药费321.9元,事后,交警认定邓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虽然阿丽受伤不重,但因为她是空姐,面部受伤也无法正常工作。医嘱要求阿丽全休4周。阿丽按照医嘱要求,向单位请假4周全休养伤。因为全休,阿丽的工资也受到影响。于是,阿丽多次找到南宁市某出租车公司及肇事司机邓某商讨赔偿事宜,可对方不肯承担责任。2012年9月25日,阿丽将出租车公司告上江南区法院,要求出租车公司赔偿医药费321.9元、误工费7500元、交通费640元。 今年1月10日,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法庭上,阿丽拿出单位出具的休病假的证明及月度收入为7500元证明。同时,还提交了个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及个人存款历史交易明细单,以证明事故造成她收入减少。 某出租车公司认为,阿丽只提供其休假的证据,但没有提供因休假而导致工资减少的证据。更何况国家有明文规定,员工休病假是不能减扣全部工资的。 法院认为,阿丽提供的证据证明她每月确实有7500元的收入。而且,阿丽提供的存款历史交易明细单未显示阿丽在全休期间取得全额工资,阿丽的误工损失为7250元。1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某出租车公司赔偿阿丽医疗费321.9元,误工费7250元,交通费200元。 (责任编辑: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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