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某航空公司一位拟招乘务员竟然在海口南大桥下以每枚30元的价格让人伪造派出所、大学保卫处等公章,以此应对航空公司政审,结果锒铛入狱1年。看来他的空乘梦只能到监狱里去圆了。
今年20岁的刘某某是辽宁省大连市人,原系某航空公司客仓与地面服务部乘务队拟招乘务员。2004年底,刘某某为了应对某航空公司政审,在南大桥下以每枚30元的价格让人伪造了大连市公安局人民广场派出所、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保卫处等公章,以此伪造其政审材料。此外,2004年12月3日晚,刘某某在某航空公司基地B栋102室刘某的住处,与刘某一起上网购物时,获取了刘某中行借记卡的账户和密码。当晚,刘某某借口在刘某屋内留宿。第二天,刘某某趁刘某外出飞行不在宿舍之机,窃取刘某的借记卡,并于当天和12月5日持卡到美兰机场、明珠广场等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1600元购买了U盘、墨盒、内存条等电脑配件,刷卡消费173元购买了隐形眼镜,之后将卡放回原处。20多天后,刘某某见刘某没有发现其龌龊的行为,在2004年12月27日晚又到刘某的宿舍,盗走刘某的钱包和2张银行卡,并于当晚用其中1张中行卡在ATM机上提取1700元用于挥霍。2005年1月5日,刘某某被海口美兰机场公安分局抓获,同时缴获伪造的公章3枚和U盘、墨盒、内存条等物品。
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获悉,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