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简称“国泰航空”)空中服务员工会前副主席庄静琳,于1993年国泰空姐罢工后,被指涉嫌偷取国泰飞机上财物而终止雇佣合约。庄静琳已为国泰服务14年,不满国泰取消应享有的退休机票优惠,遂于去年入禀高院索偿,后裁定可获赔偿约15万元。国泰不服上诉,上诉庭昨(16日)驳回国泰的上诉,维持原判。 判辞职非遭解雇有权享优惠 上诉庭昨在书面判辞指出,国泰空姐庄静琳是1993年离职,而不是遭解雇。因此,据其雇佣合约,庄静琳有权享有退休机票的折扣,且上诉庭没有合理基础干预原审法官判决,故驳回国泰上诉,下令国泰须支付今次诉讼的堂费。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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